【大紀元2019年05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針對長榮航空公司於空服員工會宣布罷工投票前夕,對員工宣布「停年終、不調薪及取消優惠機票」,勞動部9日指出,恐有違反《工會法》不當勞動行為規定疑慮,提醒長榮航空應注意相關法令規定,並拿出最大誠意與工會進行協商。
勞動部表示,工會罷工是辛苦的事,若非不得已,沒有工會會輕易選擇罷工;罷工也不是工會目的,最終是希望長榮航空能正視勞方的聲音跟需求,長榮航空對工會行使合法罷工權應予尊重而不該介入。
勞動部指出,工會現正依法進行罷工投票,長榮航空以員工是否參與罷工給予不同對待,依《工會法》第35條第1項規定,對勞工加入工會、參加工會活動、支持爭議行為,而有減薪等不利對待,及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成立、活動,可能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依同法第45條規定,若經勞動部裁決委員會裁定公司違法屬實,將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如未依裁決書所定期限為一定之行為或不行為者,將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勞動部表示,對勞工支持工會行動或參與罷工行使法定權益,長榮航空不應有不當對待。在有可能達成協議之前,任何激怒他方造成衝突擴大的行為,勞動部都不樂見而且不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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