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05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高盛集團一名前銀行家黃宗華(Ng Chong Hwa,也稱Roger Ng)從馬來西亞被引渡到美國,昨天(6日)在紐約東區聯邦法庭過堂,當日以2千萬美元獲得保釋(其中1千萬為現金),居家監禁並接受電子監控措施。
今年51歲的黃宗華涉嫌協助他的老闆、高盛當時的東南亞地區負責人萊斯納(Tim Leissner)與大馬華人劉特佐共謀,從馬來西亞主權基金「一馬發展」(1MDB)盜用數十億美元,串謀瞞騙銀行監管,通過美國金融系統洗錢。
萊斯納去年認罪,承認幫助洗黑錢並共謀違反外國官員賄賂法,被充公4,370萬美元。馬來西亞公民黃宗華和劉特佐涉嫌違反《反海外腐敗法》和洗黑錢,去年11月被紐約東區聯邦檢察官起訴。劉特佐至今仍在逃,有消息指他藏匿在中國。
在去年開啟的三項起訴書中,黃宗華被指控在擔任高盛董事總經理時,2012年和2013年不正當地從一馬發行的三筆債券交易收益中挪用27億美元,而這些債券都是高盛安排和承銷的。
黃宗華於2018年11月1日在馬來西亞被捕,今年2月他放棄挑戰引渡程序,接受到美國法庭受審。
案情顯示,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布(Najib Razak)2009年出任首相後,設立馬來西亞主權基金「一馬發展」。大馬華人劉特佐與納吉布的繼子阿齊茲(Riza Azizi)是朋友,與阿布扎比的高級政府官員也有密切關係。
高盛的吳宗華、萊斯納和其他人知道劉特佐與政府官員的密切關係。他們從大馬把公款挪到美國,美其名曰投資,實際上是供納吉布的繼子阿齊茲、劉特佐等人揮霍消費。他們還通過資助好萊塢各大電影、從紐約拍賣行買藝術品、購買紐約市及其它地方的豪宅等,共同通過美國金融系統清洗其犯罪行為的收益。
根據法庭文件,高盛集團也在「一馬」身上瓜分到了大量油水。比如2013年度,高盛作為顧問公司,從「一馬」收入6億美元,吳宗華與他的同謀也獲得巨額獎金,名利雙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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