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溺女案 辯方法醫反口
【大紀元2019年05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布碌崙八大道華社李林溺死幼女案,昨天(29日)辯方律師傳召己方的法醫師,讓法醫說出有利於被告的意見「女孩溺斃很大可能是意外」,但法醫在檢方盤問後承認,如果他知道李林在警局的口供,他會顯著改變觀點,也會認為是謀殺。辯方在庭上表示,被告李林將在後面的庭審中自辯。
辯方昨日請病理學家Gerald Feigin出庭進行傷情論證,他在審視了女孩屍體的照片和解剖照後說,女孩身體上的傷痕很小,撞擊力不是很大,遍體的傷痕有可能是孩子多次摔跌後造成。基於這些見解,他不認為孩子受到虐待,反而認為「很大可能是滑倒,意外造成」。他說,由於現場沒有證人,孩子可能洗澡不小心滑倒撞到後腦勺,失去意識後跌入水中而溺斃。
但檢方反復盤問Gerald Feigin,如果他看過兒童服務中心Happy Dragon針對小女孩的體檢報告;如果他看過專員26次為小女孩進行語言輔導,而沒有一次報告女孩有摔跌、絆倒、或走路困難;如果他看過李林在警局的供訴,親口承認她將女兒壓到水中;如果他看過警局的報告……是否會改變觀點?Gerald Feigin回答說,上述報告和口供他都未看過,如果他知道李林承認將女兒浸水的口供,他會顯著改變觀點。
如果女孩腦部遭遇嚴重碰撞致死,就會形成「腦疝」(Brain palsy)。檢方盤問法醫如何分析女孩腦部的傷,是否形成了急性「腦疝」?或絕非致命傷?檢方再次盤問法醫,如果他知道女孩可以上下樓梯、爬椅子、踢球、坐起來、跑比較遠的距離,生前的體檢記錄顯示,女孩無需物理治療,他還會下同樣的結論嗎?Gerald Feigin承認,若知道這些情況,他昨日就不會出庭作證了。
接下來,辯方律師表示,今天(週四)還將傳召另一名醫生,最後李林將作為證人自辯。法官則再次向李林宣讀她的權利:無論她的律師說什麼,是否自辯的權利在她自己手上。李林對此表示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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