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05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布碌崙八大道華社李林溺死幼女案進入尾聲,昨天(28日)辯方律師傳召四名證人為李林做品格證明,分別是兩名中餐館的廚師和管理人,以及李林的妹妹和朋友。
兩名八大道餐館的證人均說,認識李林也就是出事前三個月的時間,李林帶兒女來餐館吃飯時,沒看見她打罵和懲罰過孩子。至於李林在社區裡的名聲,一名餐館證人李東龍(音)的評價是:她是一個安靜的人,出事前沒有聽過別人講她的事。另一名證人鄭永壽(音)說,從李林的講話態度上知道,李林是一個溫和的人。
檢方公訴律師則盤問證人曾否聽說過被告在三年前因女兒溺斃而被捕的事情,以此判斷品格證人對被告實際名聲所知道的程度,驗證證人與被告的關聯度。李東龍說他看電視和報紙才知道李林出事,除了律師王君宇來找他做證人外,沒聽到其他人講李林的名聲。此外,兩名證人都說,只在公共場合(餐館裡)見到李林,並沒有在李林的家裡見到她私下對孩子的行為。
證人莊小英(音)認識李林已有 6~7年,她在庭上見到李林時,忍不住留下眼淚。她說李林常在週末帶孩子上公園,有問題時帶孩子看醫生,知道李林的小女兒有問題,李林帶她去看特別的醫生。至於對李林的評價,她說「我覺得她和孩子相處挺好的,因為她平時對人挺好。」
李林的妹妹李巧梅(音)作證說,「姐姐溫柔、溫和,脾氣很好,從來不會發脾氣,很和藹,是一個平靜的人,無論和誰都能相處的很好。」她說,姐姐為孩子買很多玩具,對孩子噓寒問暖,經常問孩子想吃什麼,「她非常非常愛她的孩子,愛都來不及,從來不打他們。偶然只罰站一會並問孩子:知道錯了嗎?」
李巧梅還說,姐姐懷孕時摔過一跤,出了一些血,「女兒生下來時有一點弱智,不太聰明。姐姐為了她,不到上學年齡就把她接回美國。」
這是該案首次有人提出溺斃的小女孩「有一點弱智」。不過她的證詞中,多次因為夾雜了意見性或結論性的話語如「姐姐非常非常愛孩子」,在翻譯譯完全句前就已被檢方快速否決,法官裁決證詞無效。
該案開審直接已近五個星期、超過原先預計的時間,一名陪審團員告訴法官,她無法再繼續陪審下去,被法官允許離開。該案預計今天將進入結案陳詞階段,隨後陪審團將閉門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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