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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要聞

十二大律師公會現任前任主席聲明 對政府硬推逃犯條例修訂感遺憾

【大紀元2019年05月16日訊】12名大律師公會現任和前任主席發表聲明,對政府沒有恰當諮詢便硬推修訂《逃犯條例》,感到十分遺憾。另外,民主和建制派的立法會議員將會開會,商討審議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事宜。

12名大律師公會前任或現任主席,包括現任主席戴啟思、前任主席李柱銘、余若薇、梁家傑、陳景生、石永泰等發表聲明,指現時香港與其它地區簽訂引渡協議,必須先確定這些地區的刑事法律制度可與香港兼容,程序公平程度可媲美香港。一旦修訂《逃犯條例》,就會繞過這些傳統保障。根據特區政府的建議,將來只要特首證明便可啟動引渡或移交程序,將被告送到一個未能提供符合《世界人權宣言》或《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國際標準的權利保障的地區受審,整個過程中立法會並無角色。

特區政府一再聲稱,香港法官會把關。他們強調,現時法庭審理引渡申請時,無權考慮提出申請的地方是甚麼法律制度和程序,修訂《逃犯條例》不會改變法官這權限,因此政府「法官把關」的說法實屬誤導說法。對於政府沒有做好恰當諮詢,硬推修訂《逃犯條例》感到十分遺憾。

他們又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一一否決坊間建議的方案感到遺憾。認為域外管轄權授權香港法庭審理在外地犯謀殺罪的港人,是一個可行的方案,這個安排並不牴觸普通法的精神和原則。香港法院審理修例前的兇殺案,也不違反保障人權的原則,因為謀殺在香港從來都是罪行。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表示,他早前提出的《侵害人身罪(修訂)(域外法律效力)條例草案》,已經取得律政司法律草擬專員簽署的證明書,核實該議員法案符合立法會《議事規則》對於法案格式的要求,可提交予立法會審議。

楊岳橋強調,將香港法院針對殺人案件的管轄權,擴充到港人涉嫌在境外殺人的案件,是解決陳同佳案的可行方案。他將會去信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要求儘快討論。如未能安排在本立法年度完結前討論,則尋求召開特別會議處理。他呼籲政府可考慮該「務實」、「低爭議」的方案,先集中處理台灣殺人案,並擱置政府法案中對於現行《逃犯條例》的大幅度改動,以釋除港人對於可能被引渡至大陸受審的「送中」疑慮。

民主建制兩派今開會商討

另外,立法會審議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鬧雙胞胎」,負責主持其中一個會議的經民聯石禮謙,去信內會尋求意見。他認為即使舉行第五次會議也不可能選出法案委員會主席,故向內會匯報最新發展,並就未來路向尋求意見。

民主派與建制派今天將會開會商討法案委員會,民主派由毛孟靜、胡志偉、楊岳橋和梁繼昌作為代表,建制派則由廖長江、陳克勤、麥美娟和張宇人代表。毛孟靜透露,可能建議由涂謹申重新主持選舉主席。◇

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