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運圖書脊椎受損 維州一教師索賠勝訴
【大紀元2019年05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萬梓清墨爾本編譯報導)維州Gippsland地區一名小學老師,因長時間搬運圖書使脊椎受傷,並需要做手術。她將維州教育與培訓廳(Department of Education and Training)告上了法庭。經過兩年的法律訴訟,上週雙方達成了和解。
據《太陽先驅報》報導,托馬斯(Rhonda Thomas)是Lardner and District Primary School小學的一名教師。
2010年至2013年期間,她開著一輛被稱為移動區域資源中心(MARC)的麵包車,為各個年級的小學生運送圖書,並教授學生知識。
她說,她在搬運書籍和貨物、放置貨架、上下鋼製樓梯時,身體面臨著受傷的風險。
托馬斯認為,維州教育與培訓廳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他們未能為她提供一個安全的工作場所,因此將其告上了法庭。
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的文件顯示,托馬斯的腰椎受到損傷,需要做手術,椎間盤環形撕裂和脫垂,腰椎和坐骨神經痛的退行性改變加劇,這也讓她感到焦慮和抑鬱。
托馬斯說,維州教育與培訓廳沒有為她提供運貨坡道或手推車,以協助她搬運書籍,並且在可以使用自動化設備的情況下,讓她自己把梯子抬進並固定在麵包車上。
但維州教育與培訓廳則認為,是托馬斯自己的工作疏忽造成了她身體受傷,其中包括她未能集中精力工作,未能向上級匯報情況或尋求協助,以及操作方法「太笨拙」等。
托馬斯和維州教育與培訓廳的這場官司打了兩年時間,上週終於塵埃落定。
經過陪審團審議,維州教育與培訓廳需要按照標準支付託馬斯費用,包括66,000澳元的法律費用。
責任編輯:李欣然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