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05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王蘭編譯報導)發展商建房需要向市政府交一筆遵照市政府規定的押金,叫土地規劃訂金(Grading Deposit),通常在幾年後市政府就會退還定金,但旺市一名房主拿回這筆1千元的定金等了至少12年。
據約克區新聞報導,安德魯女士(Sharon Andrews)2007年搬入Vellore Village 的新家,當時那一地區是新興開發區。
她說,那時她就到市府詢問何時能拿到曾經交的土地規劃定金,得到的回答是開發商會「自動地」把錢退給買主,但她還是時不時的到市府去查詢。
直到今年3月,她終於到市府領回了這筆錢,那時她得知從去年4月份開始,市府就等買主申請領錢。
「他們要求我們以書面形式要求退款,我不確定有多少人知道這一點,有多少人忘記了這筆錢,有人也許已經離開或死了。」她說。
她計劃在小區範圍內逐家逐戶敲門通知鄰居可申請退回訂金。
安德魯女士向媒體講述這事件後,有媒體向約克區政府查詢,約克區政府的回覆是:訂金是由發展商與買家雙方的協議,政府不在協議中佔有一席位置,政府也不會退還或要求發展商退還有關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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