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新聞界:逃犯條例修訂 恐損害言論自由
【大紀元2019年04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港府推動《逃犯條例》修法引起各界恐慌,影響整個社會,除了市民和商界,新聞工作者都受影響。香港多個團體7日舉辦題為「修訂《逃犯條例》──記者頭上的利刃」的論壇,探討新聞界對修例的憂慮。
論壇由香港記者協會、獨立評論人協會與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的新聞與社會研究所合辦。出席的嘉賓包括代表商界的自由黨立法會議員鍾國斌;香港執業大律師、立法會前法律界議員、《明報》前副總編輯吳靄儀;2005年因間諜罪在大陸被拘留逾1年、入獄5年的新加坡《海峽時報》駐中國前首席特派員程翔;以及熟悉大陸政情的資深傳媒人胡力漢。
吳靄儀:港人不信中共有公平審訊
《逃犯條例》修訂被喻為「送中條例」、「送終條例」,主要的原因是反對將疑犯移交至司法制度不公平、不公義,由中共管治下的中國大陸。吳靄儀在開場白就已點出問題的癥結,「如果有公平審訊,譬如說台灣我們有保證是公平審訊,我們怎樣都可以訂一個公平協議。如果沒有公平審訊的話,不理它是什麼國家,什麼地方,是什麼罪名,我們都是很難做到這一點。」她批評林鄭被問到大陸是否有公平審訊,竟回答「我不會評論它的制度」。
對於政府官員多次強調香港法院會把關,吳靄儀予以反駁,香港大律師公會已指出,香港法庭只限於審視是不是符合移交條例的要求。「問李家超(保安局)局長,法例哪裡保障只會移交去有公平審訊的地方呢?」
吳靄儀又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稱法庭要確立表面證據成立,才可引渡的說法是誤導。「按照法例,法庭只能夠憑請求地發出的支持文件,而那些支持文件是得到確認的,那它就以這個為基礎,去判斷有沒有表面證據成立的。至於那些證據是可靠、可信還是不可靠、不可信,這個並不是我們法庭的角色。」
港府一直強調因台灣殺人案有時間限制,吳靄儀質疑若條例一旦通過,台灣當局如何拿到疑犯,港府一直沒有明確答覆,「李家超局長就告訴你,全部都是要由中國部級去決定的,台灣要來拿人,是不是亦都要由中國的部級來決定呢?如果是這樣的話,台灣做不做得到呢?拿不拿到人呢?」
程翔斥減經濟罪行分化港人
程翔批評特區政府回歸以來,維護一國兩制邊界工作表現差,他以銅鑼灣書店股東李波事件為例,特區政府未有追究李波聲稱以自己方式回大陸,是沒有守護一國兩制下「有形的邊界」。
程翔指,中港之間向來有一個「無形的邊界」即是「法律邊界」,他批評今次《逃犯條例》修訂政府不僅沒有捍衛「法律邊界」還主動配合中共,「主動配合某些人的意願,逐步蠶食弱化法律邊界」。又強調,回歸前不建立兩地引渡機制,是要讓港人安心,並非是當局所謂的「漏洞」。「大家有目共睹的是今時今日中國的司法,哪一點可以令我們信服?」
他又反駁李家超所言不會考慮政治因素進行引渡,「在大陸很多政治罪名都是以刑事或是非政治罪名定罪」。這方面新聞界已有很多例子,如晨鐘出版社總裁姚文田在大陸被捕,主要原因是出版批評中共領導人的書籍,「但是他結果是用一個『走私普通物品』的罪名拉了他,判了11年,到現在還在坐監。」程翔又以自己為例,「大家知道我自己那個案例,也都是因為寫一些文章,批評中共簽署新的中俄邊界協議,那件事在香港完全不是一個什麼罪行。但是當它用一個間諜罪名來起訴我的時候,香港政府可以不可以說『間諜』是刑事罪,所以要將人搞回去。」他質疑日後港府如何去阻擋,「你特區政府有什麼權去阻止中央政府,以一個非政治的罪名來定你的政治罪呢?」
程翔強調引渡條例關乎每個港人,政府早前刪除9項涉及經濟罪行,只是用來分化港人。「它為了一個緩兵之計,或者為了一個減少阻力的問題,才提出這個修訂。」政府修訂後,「數票」覺得立法會夠票通過,便會通過。他呼籲商界,特別商界的立法會議員,不要受到分化。
傳媒人指如頭上一把刀 外媒已準備撤離香港
胡力漢表示,過往記者在大陸採訪,回港後就安全自由了,「只要材料第一時間傳送回香港之後,香港就會有一個很專業的團隊去處理新聞。但如果日後的引渡條例改變之後,這個中間我們叫做Safe House,在香港的安全屋效應就已經沒有了。」另外,過往曾有記者在大陸被拘留,被迫寫悔過書,「那些公安部門或者國安人員就會引導你答第一條問題的,就是誰主使你去做的。」可指自己是受到身在香港、處境相對安全的上司指示,但修例後,連在港的上司也有風險會被捉往大陸。「以前原本是記者面對一些高法律風險,就是大陸高法律風險,就直接傳導到去在香港所有新聞總部的決策階層。就是整個報社、整個新聞機構就會充滿和大陸的前線記者同一個壓力。到時我們很難保證到香港的新聞機構,能夠好似以前那樣,用一個相對自由,用一個正統的專業新聞判斷去處理大陸新聞的。」
他擔憂修訂損害新聞自由。「頭上有把刀,下面那班人就會『識做』,心理上的壓力就會很大。未來如果修訂這個條例之後,未來就會出現一個問題,新聞機構會儘量不派人去採訪一些敏感的新聞,甚至給中國新聞的資源會越來越收縮。」
胡力漢並透露聽過很多外媒已準備撤離香港,包括考慮將香港的總部、亞太地區的新聞總部轉至台灣,商業部分則轉到新加坡。香港的角色就會成為一個空殼,「一些行政部門、一些非決策的部門擺在香港,所以將來香港的角色可以這樣說,一定會加速淡化它國際上的角色。」
胡力漢並指近期大力推動的《大灣區規劃綱領》是變相將香港邊界模糊化。「這條邊界其實不單止保護一國兩制,也都是保護自己的,因為大陸一直認為香港是一個和平演變的很重要的缺口,就是說如果大灣區要拆毀這條邊界的時候,它也都有一個全套的準備,就是拆毀邊界之後,控制香港或者融化香港,但都要防止香港和平演變的趨勢成為一個重大的缺口。」
自由黨投票意向未定
2003年因自由黨轉軚反對令23條立法被推倒,歷史是否會重演呢?昨日論壇上,自由黨黨魁鍾國斌成為大家追問的焦點。他表示,港府剔除9項商業罪行,但不包括賄賂,又說有大陸官員承認,大陸接受小規模賄賂是情有可原,不少商界甚至一般市民,可能也曾試過送小禮物等。在法律上,可能會視為觸犯賄賂,有機會誤墮大陸法網。
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曾向傳媒表示,若商界仍有很大憂慮,自由黨就「絕對有可能反對」。鍾國斌被追問投票意向時,被問到是否有勇氣向中聯辦說「不」,鍾國斌說當然有,強調自己是代表紡織界,不是代表「西環」或「中環」,現時的行動已向中環說「不」。由於該黨一直迴避投票意向,有出席的市民以一盤「臭海鮮」比喻修訂,問鍾國斌是否照單全收,鍾國斌回應說,未承諾要接受「臭海鮮」,也未有含淚投票,會繼續爭取改善修訂的內容。
早前針對修訂《逃犯條例》申請司法覆核許可的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被傳媒發現,在提出司法覆核的前二週,已辭去至少8家私人公司的職務,包括BVI及香港公司的董事或授權代表,凸顯商界的憂慮。
記協主席楊健興表示,曾邀請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出席論壇,但對方婉拒,局方亦未有派出其他代表,記協會繼續嘗試約見李家超,或聯同其它業界團體向政府反映意見。
陳方安生批政府無廣泛諮詢
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接受Now新聞台節目專問時透露,回歸前後特區政府不時與大陸商討移交逃犯協議,更承諾一旦立法必定廣泛諮詢,認為特區政府目前未作廣泛諮詢,即強行修例的做法不可接受。又批評特首林鄭月娥上任後多方配合中央政府,難以相信她能就移交把關,保障港人權利。
陳方安生上月到訪美國,她引述美方非常關注修例,認為修例建議威脅美國人在香港的利益,同時影響一國兩制完整,她期望林鄭多向美方解釋。至於《基本法》23條立法,她認為,港人對港人治港缺乏信心,一旦立法一定會比2003年時引起更大關注,呼籲林鄭應該「審時度勢」。
支聯會憂新引渡安排 影響出逃維權人士
另外,社民連昨日下午於銅鑼灣書店下的行人專用區舉辦街頭論壇,討論修例詳情。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早前指,九七前已有官方消息提醒獲「黃雀行動」營救人士在主權移交後未必安全。香港庇護過不少六四及大陸維權人士逃離中國,他憂慮新的引渡安排勢將威脅他們的安全,認為《逃犯條例》修訂效果是製造寒蟬效應使人噤聲。
支聯會秘書長李卓人批評引渡條例比23條更嚇人,因為今次修例後容許大陸司法部門用大陸法例審訊港人。雖然早前當局撤銷其中9項不利商人的犯罪條件,以換取商界支持,但是他提醒商界仍有貪污賄賂罪,又說商界在立法會中最多票,雖然當年反「23條」泛民同樣不夠票,但是因反對聲音夠響亮,一樣可以推翻條例。
法政匯思李安然則指,銅鑼灣書店事件當年仍未修例,大陸機關需跨境執法把李波帶回大陸,若修例通過則不需公安來港。
國際社會憂慮《逃犯條例》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上週四(4月4日)發表聲明,批評港府計劃修訂引渡條文,只會破壞香港作為商業中心和法治社會的聲譽。
聲明指出,港人及包括8.5萬美國人在內的居港外國人,必須受到保護,免受被視作鎮壓工具的中國大陸刑事司法系統影響。又指,中國(中共)政府任意拘禁中外公民、拒絕法律代理人員和提供醫療,以及其它類型的虐待,受影響者包括維權人士、律師、公民記者、維吾爾人和藏人在內的少數民族,還有香港銅鑼灣書店的桂民海和林榮基。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要求香港特區政府,確保保護所有香港居民,並在安排立法會投票前,考慮立法會議員、商界、大律師公會和人權團體的關注。
英國國會外交事務委員會(House of Commons Foreign Affairs Committee)也在日前發表《China and the Rules-Based International System》調查報告,憂慮香港正邁向「一國1.5制」,並批評中國政府對港取態越趨接近「一國一制」,而非維持《中英聯合聲明》的「一國兩制」承諾。
報告指出,港府不僅明顯地針對提倡港獨的人士,並針對讓這些人士演講的記者(前香港外國記者會第一副主席兼《金融時報》亞洲編輯馬凱(Victor Mallet));特區政府利用《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令委員會深表關注香港的情況。又指,英國政府有權表明「獨立」並非香港的現實選項,但自由社會的公民有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若港府繼續以類似的態度處理港獨議題,將對《中英聯合聲明》下香港獲保證的自治權,帶來非常嚴重的威脅。
另外,包括海外香港華人民主人權促進會、洛杉磯香港論壇、溫哥華支援民主運動聯合會等多個海外華人組織發表聯合聲明,要求港府撤回修訂《逃犯條例》;又說事件已引起國際社會關注,批評有關修訂不只縮窄言論及出版自由,亦威脅香港自治、繁榮與政治穩定,削弱香港作為國際商業、傳媒、民間社會的區域中心地位。聯合聲明並指,中國大陸缺乏民主及獨立司法制度,有關修訂可讓中國(中共)捏造指控,引渡在港異見人士。若通過修例,會令人憂慮其他地方公民若於香港過境、旅遊、工作或居住,會被隨意拘捕。◇#
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