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確認蝶豆(花)食用安全性 勿販售食用產品
【大紀元2019年04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擷瓔台灣嘉義報導)由於蝶豆花中所含花青素在不同酸鹼值環境變化下會呈現不同美麗顏色(在酸性環境下,花青素會形成紫色或接近紅色,中性或偏鹼性則呈現藍紫色或藍色),因此,坊間掀起一陣運用蝶豆花做成飲品或甜點供消費者選購。
但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函釋:一、「蝶豆(Clitoria ternatea Linn.)」之花部位可供作天然食用色素使用,惟應以達染色目的最小使用量為宜。二、另,蝶豆的葉、莢、花部位屬非傳統性食品原料,如擬作為一般食品原料使用,需進行食用安全性評估,且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確認食用安全性,始可決定是否得作為一般食品原料使用。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非傳統性原料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如供食品用途,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另現有消費型態已改變,常有業者會於網路平台上販賣(如蝶豆花、葉黃素、膠原蛋白……等)產品,其廣告內容常宣稱療效及誇大不實的詞句,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如果民眾想要了解更多食品原料管理相關資訊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consumer.fda.gov.tw/index.aspx) 整合查詢服務 >食品 >核可資料查詢>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項下查詢。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05-2338267。
責任編輯:王愉悅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