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04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編譯報導)多倫多噪音管制條例歷時5年修訂後,於本週三(4月17日)終於通過市議會審批。新規噪音限制更嚴,罰款更重。
據《多倫多星報》報導,市府工作人員從2015年就開始討論和完善噪音管制條例修訂提案,多倫多噪音聯盟(Toronto Noise Coalition)曾提出將討論再延長2個月,但被市議會否決。
市牌照與標準局(MLS)政策與戰略支持主任格蘭特(Carleton Grant)認為,沒必要再延長討論,有些人可能不太高興,但新規可行可操作,比現有噪音監管條例更客觀,更具量化性。
新規內容包括:對室外音樂會和俱樂部活動音量限制都有具體規定,使執法更客觀;要求建築公司下班後的一些具體作業申請許可;設定機動車輛音量限制;將氣動吹葉機等電氣動工具作業時間從原來的晚9點前提前至晚7點前;罰款最高金額從原來的5,000元提高至10萬元。
混凝土作業過去不受噪音管制條例限制,建築業一度對新規中關於混凝土作業時間方面的修訂建議不滿,後經協調討論後,改為承包商下班後混凝土作業須申請許可。
噪音規管平衡難
多倫多噪音聯盟負責人麥克唐納(Cathie Macdonald)表示,新規目的是保護居民不受噪音困擾,為制定一個適用於多倫多這樣一個大都市的噪音規定,聯盟一直和市府合作,遺憾的是新規根本沒多大改進。
當天市議會還投票一致通過市議員何立德(Stephen Holyday)提出的一項要求市府工作人員於明年底提交新規實施具體情況報告的修訂提案。市府工作人員報告稱,噪音條例雖曾於2010年修訂過一次,但實際上自2002年以來就未全面審查過。
市府此前委託一項民調顯示,多倫多64%居民認為市內噪音還行,對於大城市來說,目前噪音還可接受;36%認為目前噪音太大,市府需加強管制。有議員說,噪音規管方面,很難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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