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04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擷瓔台灣嘉義報導)為確保市售冰塊衛生安全,嘉義市政府衛生局與食品藥物管理署近日將啟動「108年度食用冰塊製造業稽查專案」,針對食用冰塊製造場所環境衛生及產品等進行稽查抽驗。
本次稽查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產品責任險、運輸車查核、產品回收及處理作業流程及食用冰塊抽驗等,如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相關規定將依法處辦。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並符合食安法相關規定,GHP不符合規定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涉違反食安法第8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食用冰塊抽驗不符合規定,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涉違反食安法第17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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