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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剔除引渡條例九項罪 各界不買帳

民主派譏像「玩泥沙」難釋疑慮 問題癥結在大陸司法制度

香港政府宣布修訂《逃犯條例》草案抽起九項涵蓋破產、公司、證券、知識產權、環境污染、貨物進出口、電腦、關稅、虛假商品說明等移交罪行,並訂於下月3日提交立法會審議。(大紀元合成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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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3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在國際社會和港各界關注及施壓下,香港政府26日宣布修訂《逃犯條例》草案剔除了涉及經濟方面的九項罪行,並訂於下月3日提交立法會審議。民主派對此一致表示反對,強調重點在於中港兩地司法制度的差異,修訂無法保障公平審訊及人權。由於當中商界關注的第15項有關賄賂、貪污的罪行仍被保留,有建制派未表明投票意向。

行政會議26日審議及通過修改《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的草案內容,刪除了九項涉及經濟犯罪的罪行,包括:《破產法》或《破產清盤法》所訂的罪行、與公司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與證券及期貨交易有關的罪行等等(詳見表);並將申請引渡的門檻,由最初建議判入獄一年或以上罪行,提高至可判監三年或以上的公訴罪行才適用。

26日特首林鄭月娥在記者會上,再次藉港人在台灣謀殺女友案「過橋」,稱修訂《逃犯條例》目的是為了填補現時制度上的缺陷,避免香港成為罪犯藏身之所。又稱是因為「同理心、憐憫心」驅使推動有關法案。

她並首次提到港方三次收到台灣當局要求協助,但無相關法例處理,又形容修例並非她「生安白造」。

林鄭:台再三要求協助 陸委會:不接受新條例

不過,台灣陸委會昨日回應時表示高度關切修訂法例進展及對到港台灣人的影響,一定會採取任何必要措施,確保台灣民眾的權益及安全。

陸委會強調絕不接受任何以消滅主權為目的的作為。希望香港能依據平等、尊嚴、互惠的前提,務實與台灣展開合作。

陸委會又表示,台灣輿論都非常擔憂修法後,在港台灣人的人身安全未能獲得充分保障,甚至擔心未來赴港可能會成為第二個「李明哲」。立法院已通過臨時提案,要求與香港政府協商,解決個案引渡需求。

陸委會重申,法務部仍在等待香港方面回應遣送港人謀殺案疑犯到台灣的請求,強調即使修法後,展開移送嫌犯程序,如果不能符合相關原則,仍然不會接受。

林鄭昨被問到港府是否因未能在本屆任期內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而用《逃犯條例》修訂作為後備方案時,她強調非以此為引子進行23條立法工作。又說,修例是香港政府主動推行,不評論中央對修例有無表達過意見。

保安局長李家超則解釋,剔除的九類罪行並非為商界而設,因為破產、證券交易及取用電腦等罪行,很多情況都涉及個人。

置港人商人及旅客於險境

但商界擔心在大陸做生意或「誤觸法網」的第15項,即「與賄賂、貪污、祕密佣金及違反信託義務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仍然保留在內。

民主黨涂謹申議員再次強調大陸與香港為何談了20年仍未就引渡達成協議,乃是兩地的司法制度差異,「大家的價值、人權的標準不同,所以是簽不了。但是現在突然間就向內地開放,什麼46(項罪行)減9,沒有意思。是將香港人和經過香港的人,包括國際社會的旅客置於險境。」

他又指雖然當中死刑犯及政治犯不引渡,但中共仍可任意加諸罪行:「你記住,香港的法院只是你一廂情願,按它(中共)提供的資料……所以我奉勸商界的朋友,即使你很關心商界可能會觸犯的罪行,你仍要小心,它可以說你車死人,回去一樣可以告你其它罪的,如果它不同意你的價值,它一樣可以將原本香港和其它20個國家或者地區和國際的移送罪犯範本,所包含的所有保障價值,它完全可以不理會的。」

所謂不處理可判監三年以下的案件,涂謹申批評只是「整色整水」沒有幫助:「因為熟悉國際移送和引渡的人都可以告訴你,地區與地區之間,沒人會為了三年以下的一些罪行來引渡的,因為是非常麻煩,是沒人會這樣做的。」

他重申沒有國家會開放引渡給一個法治更差的國家,「難怪,其它有些地方說如果香港一旦這樣的話,是置他們的商人和旅客於險境。」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議員直言,就算剔除九項罪行,大部分非商業罪行仍然與香港市民在大陸的活動息息相關,例如涉及賭博、重婚以至非法終止懷孕等,不限於商界,仍然有機會按修改後的《逃犯條例》被引渡到大陸。他批評當局急於在今年7月立會休會前通過完成修例,其實只會在國際間製造更多後遺症及不明朗因素。他要求香港政府撤回修訂建議,維護「一國兩制」下香港的司法獨立保障。

大陸無公平審訴人權保障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議員指《逃犯條例》修訂建議即使剔除九項經濟犯罪,也無法令公眾和國際社會安心,因政府並沒有從根本解決公眾所憂慮的大陸司法制度問題,包括大陸沒有公平審訴、疑犯人權未受保障等。

他又強調,剔除九項的罪行不代表商界不憂慮,因為當中第15條的貪污仍存在,「例如貪污等等這些罪行,在內地來講,它要將它包裝,這絕對不是大家驚訝的事。這個我相信商界是有責任,也都相信他們是會繼續憂慮,而特區政府有責任去和商界搞清楚究竟他們怎麼想,而不能夠將說話放在人家的口中。」楊岳橋提醒政府,美國總領事唐偉康已講過條例會影響港美雙邊關稅協定。

他指若林鄭真的有同理心和憐憫心,應主動與台灣協商。

朱凱廸議員強調今次《逃犯條例》修訂,重點不在於踢走九條,而是將疑犯移交給大陸這一點:「那些商界就以為自己『得米』,其實是很蠢的,是被政府欺騙的。關鍵就是我們不可以容許在香港的人,移交至一個司法一塌糊塗,完全對於人權沒保障的地區。我們是不能夠接受這個將防火牆打破的安排。」

區諾軒議員也強調港人憂慮的是中港兩地法制問題:「中國的法治狀況大家都很清楚,維權律師個個(被)捉,法治有很多很多的問題,所以現在我們講的是一個法律原則問題,就不要在這裡講剔除九項商業罪行就以為解決這件事,完全就不是一回事。」

公民黨郭家麒議員形容當局隨便拿走當中九條罪行是「玩泥沙」,「政府為了討好中國大陸,或者要借刀殺人或者要木馬屠城,將這個《逃犯條例》成為一個『隨意門』,雖然拿走九個,但還是有三十多個……隨時都可以殺到它要的人,無論是商界或者政治界活躍的人。」

狼牙棒拔九粒釘 毀港法治

范國威議員強調踢走九條也不會接受《逃犯條例》修訂:「一日中國大陸法治不彰,嫌疑犯沒有受到公平對待,或者祕密審訊繼續存在的話,香港都不應該同意任何形式的《逃犯條例》的修訂,今次林鄭月娥的政府,繼續霸王硬上弓,但又開天殺價落地還錢,嘗試疑犯條例的修訂,明明整一枝大的狼牙棒,嘗試去摧毀香港的法治,拔走九粒釘就以為可以矇騙香港人,我絕對認為不能夠接受。」

專業議政的梁繼昌議員質疑當局只聽商界的聲音,卻沒有理會一般市民的反對聲音。他很肯定商界定會再要求刪去第15條有關貪污賄賂的罪行。

議會陣線的毛孟靜議員透露今次港府踢走九條經濟犯罪,事實上商界是希望拿走十二條,包括第15項有關貪污、賄賂等罪行:「因為中國政府旗下的大陸法院,司法制度、法制所有的東西,是沒有公平審訊這回事。」

她強調民主派不會支持修訂的《逃犯條例》,呼籲市民週日(31日)參加反《逃犯條例》修訂大遊行。

毛孟靜(中)稱民主派不支持《逃犯條例》,呼籲市民參加週日反《逃犯條例》修訂大遊行。(蔡雯文/大紀元)

部分建制派仍有保留

儘管港府想透過剔除九項罪行,以確保在立會夠票通過《逃犯條例》修訂,不過仍有建制派議員表明未決定是否支持修訂。

經民聯認為,《逃犯條例》修訂,即使抽起部分可移交罪行,也未必能夠完全釋除商界及市民的疑慮。該黨主席盧偉國指仍要了解政府的修例建議細節,不能單以剔除多少罪行,便考慮支持修例。他至今未表明投票立場。

實政圓桌的田北辰議員表明是否支持修例,一要看台灣當局是否接受,若台灣不接受此事便大打折扣。二要看大陸要求本港移交疑犯,至少要國務院以上的機構提出才可行。但港府沒有回應他的要求。他表示要等到草案提交立會時討論的情況才決定是否支持。

被問到今次沒有豁免第15項有關賄賂、貪污等罪行,本港富商劉鑾雄及羅傑承可能會被引渡到澳門服刑,田北辰指第15項是很敏感的一條,若港人都相當關注的話,未來香港法院應會審慎考慮引用。他不明白為何沒剔除這一條,因為商界都很關注:「其實商界有很多人都要求刪除這條,美商、台灣都有人提出,最後沒抽起。」

陳方安生:美國關注《逃犯條例》

正在美國訪問的香港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上週五(22日)在白宮面見美國副總統彭斯,透露彭斯非常關注香港在一國兩制下對人權和自由的實踐。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也關注香港政府移交逃犯的建議。

週一(25日),陳方安生獲邀到華府智庫「傳統基金會」(Heritage Foundation)發表演講,特別強調港府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擔憂。她指歐盟、香港法律界、人權活動家、本地及外資企業和商會都對此十分憂慮。對於商人,甚至遊客來說,香港的安全性都將大打折扣。

她說:「懇請所有支持『一國兩制』和在港經商的人士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在無可挽救之前一定要發聲。」

演講結束後,陳方安生將在當地時間週二(26日)與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會面,並於週三前往紐約。

另外,昨日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總幹事譚萬基在《香港2018年度人權狀況回顧》報告記者會上也提到《逃犯條例》修訂,擔憂修例後大陸以「國家安全」引渡政治犯。◇#

責任編輯: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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