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02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解決醫病雙方長久對醫療爭議處理的困境,衛福部擬具的「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正列為優先法案,近期也將針對「醫療責任險」展開討論,以團體保險方式應對嚴重醫療事故的賠償及補償負擔,不過保險範圍及金額還需商議。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說,為了讓醫療爭議發生後都能有效調處、降低訴訟,參照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擬具「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建立全面性醫療事故之處理機制,引導醫病雙方以溝通取代訴訟解決爭議。
石崇良指出,改善醫病關係、減少醫療訴訟以及提升醫療品質,從生產事故救濟制度的實質關懷已經可以看到成效,不但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接受司法或檢察機關委託的司法訴訟鑑定案件,產科106年較100年明顯減少約6成,另一方面,婦產科住院醫師的招生人數與招收率,也從99年的46人提升至106年72人。
不過,醫爭法和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有一點不同,就是「救濟」考量。石崇良說明,產科負責的產婦為健康人,但其他科別負責的是病人,屬醫療事故發生高風險者,難以評估調解的救濟範圍及金額,所以考量由其他方式辦理。
石崇良強調,「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列為本會期的優先法案,參照生產事故救濟制度的精神,把爭議處理的「訴訟前先調解」的制度予以法制化,衛福部也將針對醫療法進行修訂或新增醫療責任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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