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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加強食品工廠管理 強制檢驗追溯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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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2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衛福部食藥署2月13日宣布,分階段要求食品製造業者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辦理強制性檢驗,以及建立追溯追蹤管理系統,從今年起將全面納管所有資本額達三千萬元以上的食品工廠。

食藥署的食品安全管理新制,「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它相關事項」及「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主要是針對資本額達三千萬以上的食品工廠依業別分期程實施。

今年起,「調味品」、「烘焙炊蒸食品」、「營養補充食品」、「非酒精飲料」等4類食品工廠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巧克力及糖果」、「食用冰製品」、「膳食及菜餚」、「餐盒食品」、「其它食品」等5類食品工廠應實施強制檢驗;而「其它食品」的食品工廠也應於108年起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

食藥署表示,未依規定進行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或實施強制檢驗者,將依《食安法》第48條責令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可處以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的罰鍰。若情節重大,可要求停業或廢止登錄。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食藥署提醒,食品業者不但應實施自主管理,更應善盡企業管理之責,相關規定詳細內容可至食藥署網站查詢,以符合規定。◇

責任編輯: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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