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12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美國紐約報導)3日州長庫默簽署一項法律,堵住了現有的保護房客法律的漏洞,降低了定義房客被房東「騷擾」的門檻,提高了懲罰力度,讓穩租房的房客更有安全感,也讓房東更加難以攆走不喜歡的房客。
根據州總檢察長詹樂霞辦公室消息,由她提出的這個「規劃法案」(program bill)(A.6188/S.2605)經由州長簽字生效。該法案將把穩租房房東為了攆走房客而故意製造的「不安全的、破壞性或者不可居住」條件的行為視為「非法騷擾」。目前的法律只在房東給房客造成身體上的傷害的時候才懲罰房東,沒有追究房東故意破壞居住條件的責任。
詹樂霞說,在新法規定下,房客們不再受到「不合理的高門檻」的限制,只要房東故意造成了房屋的居住條件的惡劣,例如把房客暴露在有害材料中、停水停氣、或者利用建築施工來讓房屋「不可居住」的話,都是犯法了。而且,懲罰力度也加大了:如果房東使用危害1個房客的「安全、健康以及舒適」的方法強迫房客搬走的話,將面臨A級輕罪的指控;如果影響到2個或者2個以上的房客,或者在5年內犯有多個A級輕罪的,將面臨E級重罪指控。
庫默說,這個法案是保護房客住在「安全和可負擔的房屋中」這個「基本權利」的強有力的工具。
「規劃法案」是指由立法者代表州長、州檢察長、州主計長或者州的行政部門提出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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