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11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編譯報導)紐約州稅務官員正在為那些不想暴露自己的名字、而以責任有限公司的名義購買「共有公寓」(condo)的業主,恢復一定程度的保密性,以扭轉披露業主身分對紐約房地產市場帶來的衝擊。
根據《華爾街日報》7日報導,今年9月,稅務部門根據州長庫默在當月簽署的立法──原意是解決洛克蘭郡郊區的建築和劃區違規的投訴,根據紐約州的《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Law),若購房人為有限公司,公司所有人名字須公開,這就讓那些有錢人、名人或希望不暴露隱私的人士,感到不寒而慄。
不少有錢人更喜歡通過有限責任公司(有些是空殼公司)置業,有些人是出於隱私的考慮,有些則是希望保護資產免受潛在的訴訟。
在房地產界的施壓下,稅務部門在週一發布新指南明確,新法僅適用於1∼4家庭的住宅,刪除了對公寓(condo)的任何提及。
州稅務部門的發言人James Gazzale表示,該法律適用於1~4家庭的住宅,不適用於單個公寓單元(individual condo units)的購買。
他補充說,法案的發起人已經闡明了他們的意圖,不包括康斗。
聯邦的官員說,一些買家使用有限責任公司來洗錢或隱藏不正當的收益,而許多紐約市公寓買家只是用這種形式來普通購買。
《華爾街日報》根據紐約市稅務記錄發現,在紐約市,有61,000間1~4家庭的住宅是在有限責任公司名下,其中康斗公寓的12%和獨立屋的5%,是落在有限責任公司名下。
州稅務廳發言人Gazzale說,政策的調整不是因為法律有錯要調整,而是對法律文本進行了比較還原。在此之前,房地產業感到不滿,認為披露業主真實身分的法律,可能會損害曼哈頓本已疲軟的住宅市場,曼哈頓公寓市場的銷售一直在下滑,而庫存在這幾年呈上升趨勢。
該法的起草是為了解洛克蘭郡的居民,對於鄰居對房屋進行非法改造或間隔,如果物業是通過責任有限公司(LLC)持有,那麼地方當局強制執法就會變得困難。
房地產行業非常擔心該法律將使公寓開發陷入困難,專門從事公寓開發的房地產律師Stewart Saft起草了一份備忘錄,概述了稅務部門最初的解釋為什麼有誤,並解釋新法的規定不適用於共有公寓(con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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