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反對黨提議立法 禁向未成年人售「笑氣」
【大紀元2019年11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方君華澳洲阿德萊德編譯報導)在阿德萊德經常可見使用後的「笑氣彈」被丟棄在城市排水溝中。南澳反對黨正在尋求立法,對這種充有氧化亞氮氣體(俗稱「笑氣」)的微型銀罐,實行更嚴格的銷售管控。
據廣告人報(The Advertiser)報導,根據反對黨提議的立法,向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出售這種危險的氧化亞氮氣罐將屬於違法行為,所有購買者都必須根據明文法規進行登記。州政府已同意研究收緊出售「笑氣彈」的規定。
一線青年支持團體警告說,縱酒狂歡者越來越濫用「笑氣」。在阿德萊德市區欣德利街(Hindley St)上,隨處可見氣罐被隨意丟棄在排水溝、小巷和停車場中。
在欣德利街的大多數便利店以10隻或24隻一包的形式出售這種微型氣罐。據查,欣德利街附近的六家便利店中,有四家出售這些產品。
南澳毒品和酒精管理局(Drug and Alcohol SA)局長鮑肖(Marina Bowshall)說,使用這些毒罐會帶來嚴重的健康風險。她說:「令人擔憂的是人們正在吸入這種物質。」「短期影響可能包括頭暈(和)意識模糊,並可能導致意識喪失。長期使用會導致大腦和神經損傷。」
反對黨助理衛生事務發言人博耶(Blair Boyer)將在本月晚些時候對現行立法提出修正案,禁止向18歲以下的任何人銷售這種產品,並實行登記制度。「想要購買笑氣的人需要出示身份證明,並登記其詳細信息,包括姓名,地址和所購數量。」他說,「根據現行法律,以非法目的出售氣罐是非法的。」「但這很虛,沒有實效。商店老闆出售一包氣球帶充氣罐,仍可以聲稱自己不知道顧客的購買目的。」
《毒品管製法》(Controlled Substances Act)已經禁止向16歲以下的兒童出售氧化亞氮。如果懷疑購買者用來吸食,則出售給任何年齡的人都屬於違法。最高處罰為1萬澳元罰款或兩年監禁。
前聯邦部長派恩(Christopher Pyne)呼籲州議員採取行動。「笑氣可以殺人。眾所周知,它會造成腦損傷,至少是記憶力喪失、昏厥、缺氧、嘔吐,在最壞的情況下,由於大腦缺氧而導致猝死,」派恩在專欄中寫道,「我們是否必須等到有一連串的青少年因吸笑氣致死,或因大腦受損而住進療養院,才會採取行動來規範或禁止出售氧化亞氮氣罐呢?」
州政府發言人表示「很高興看到有關進一步限制銷售的提議」,但必須與南澳衛生局、警方和工業界進行廣泛協商。
慈善組織Encounter Youth的志願者在週六晚上在欣德利街提供支持服務。該組織首席執行官諾爾斯(Nigel Knowles)表示,在過去兩年中,氧化亞氮氣罐的使用率正在上升。「我們認為,原因是很容易買到,而且價格低廉。欣德利街娛樂區及周邊地區的便利店全天24小時出售這種氣罐。價格大約為8.50澳元,可以購買10隻左右。」
小百科:氧化亞氮(俗稱「笑氣」)
氧化亞氮是一種無色氣體,有緩解疼痛和鎮靜作用。也用來壓縮和攪打奶油。
短期影響:在幾分鐘內產生飄忽或頭暈的感覺。產生短暫失神的情緒高漲或快感。加壓後釋放時,氣體溫度可低至-40°C,會引起冷灼傷。
長期影響:會導致記憶力減退,肢體痙攣或麻木,憂鬱,免疫力下降和精神失常。
吸入過量:症狀包括癲癇發作,頭暈目眩,神誌不清和暫時性意識喪失。
責任編輯:陳紫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