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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壓驚 通緝男遇警盤查被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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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1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24日8時許,桃園警察分局大樹派出所警員盧奕辰、趙子豪及實務訓練生鐘文均,巡邏經過青田街時,發現有名男子見到員警立即回頭閃避,員警即刻上前盤查。

陳姓男子(63年次)已因酒駕及毒品案遭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桃園大園分局提供)

男子表示,自己未帶證件,就住在附近,盧員是當地勤區警員,立即反問其居住地址,男子改口買酒來附近要送朋友,但對朋友的住處及名字卻支吾其詞。

經查該陳姓男子(63年次)已因酒駕及毒品案遭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員警在確認其通緝資料時,陳男緊張的發抖,突然打開要送朋友的米酒喝了快半瓶,員警勸他只是要到案說明不用過度緊張,員警經確認後,將陳男帶返所內,依法移請偵辦。

警方表示,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共分兩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先於7月1日起實施,從提高罰鍰金額、連坐處罰著手。機車駕駛人酒駕罰鍰維持1萬5千元至9萬元,汽車駕駛人酒駕罰鍰則由原本的1萬5千元至9萬元,提高為3萬元至12萬元。

連坐處罰部分,若汽機車駕駛人酒駕,酒精濃度超過0.25毫克以上,同車18歲以上、20歲以下之乘客,將遭罰600元至900元;20歲以上之乘客,日間可罰1500元至1900元、夜間可罰2200元至3千元,年滿70歲、心智障礙、搭乘計程車或公車等汽車運輸業者,不在此限。◇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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