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11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伊璉澳洲悉尼編譯報導)馬自達(澳洲)公司被指在向消費者售車過程中存在「不合情理的行為」,且做出「虛假或誤導性陳述」,涉嫌誤導消費者,已被澳洲消費者監管機構告上法庭。
週四,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對馬自達(澳洲)提起訴訟,指稱該公司於2013-2017年期間銷售的六個型號的七輛該品牌汽車在售出後的1-2年內就出現了故障,表現為汽車在行駛當中意外失去動力,或者減速。競消委解釋說,這些故障導致買家無法使用汽車。
悉尼晨鋒報報導,這些汽車被送到馬自達經銷商處進行了反覆維修,包括多次更換發動機,在6個月之內,有一輛汽車被送去維修的時間長達4個月。
競消委表示 ,在反覆嘗試修復故障(無果)之後,馬自達公司向消費者施壓,要求他們「接受低於本應得到的補償」。馬自達公司提出只退還部分購車款,或者是在消費者支付了大筆款項之後提供替換車輛。競消委還說,(在上述案例中)只有一例,該汽車製造商提供了延長保修和免費服務。
競消委主席西姆斯(Rod Sims)在一份聲明中說:「我們指控馬自達公司一再拒絕給消費者退款或免費更換車輛,並迫使他們接受該公司給出的較少的補償,而且,該補償還是在車輛多次出現故障並嘗試反覆維修後才提出的。」
「簡而言之,在本案中,馬自達拒絕兌現消費者本應享有的保障權益,還對他們『搪塞應付』」,西姆斯說,「如果車輛無法在合理時間內修復,或根本就修不好,那麼,根據澳洲法律,消費者有權要求退款或更換,製造商也不能拒絕這些要求。」
受到影響的汽車包括馬自達2、馬自達6、馬自達CX-5、馬自達CX-5B、馬自達CX-3和馬自達BT-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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