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落地可抓人 蘇揆:還是希望有司法互助前提
【大紀元2019年10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怡欣台灣台北報導)對於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送審台灣爭議,行政院長蘇貞昌22日出席立院總質詢前聯訪回應媒體提問表示,如港府與我司法互助,提供相關證物,台灣會審判。不過,日前內政部長徐國勇也說,只要陳同佳出現在台灣一定馬上抓。陳嫌案,到底香港還是台灣辦?港台陷入司法程序與司法主權各說各話。
陳嫌由港台誰來處置?法務部長蔡清祥21日表示,應由港府優先處理,如把人交台灣,在有司法互助下,我方不會私了、不會拒收。陸委會則稱,過去我方多次要求港方提供合作與資料,港方卻不理會,如今突然卻要把人送來,質疑港府操作「送中條例」迴避常態的兩地司法互助,陳男恐有「被投案」之嫌。
內政部長徐國勇日前說,陸委會決定註記入境管制陳同佳,內政部移民署為執行機關,若陳自行來台現身機場或偷渡入境,都會予以逮捕。
媒體22日詢問蘇貞昌,陳同佳明(23)日出獄,如直接搭機來台,法務部直接逮捕,(因我方已發通緝令)形同司法互助破功?對此,蘇貞昌重申,港女命案兩邊都有管轄權,犯嫌人關在香港,被害人家屬在香港,香港有可及性和便利性逕予審判、追訴,不該讓司法有空窗期。
蘇貞昌說,如港府與我司法互助,提供相關證物,台灣會審判,「港府不應讓重犯隨便趴趴走,來台灣又不是來身體檢查」,港方態度丕變,「後面有中國(中共因素)」,企圖用「送台」合理化「送中條例」,我們不會上當,希望港府不要政治操作。
吳敦義:屬人屬地看法不同
針對陳同佳案,國民黨主席吳敦義22日出席宗教團體後援總會成立大會接受聯訪表示,該案有不同主張,包括要讓陳入境,或是要由香港依法辦理。若送到台灣來,是不是能以凶殺案發生地的屬地主義?若是中華民國國民被殺,應該要在中華民國境內審判,但此案是香港人殺香港人,屬人或屬地會有不同看法;針對司法主權爭議,他是實行者,不是評論家,不能隨便贊同或不贊同,一定要用心了解才能評論。
吳敦義強調,「因為以人為主,這些說法都有道理」。過去馬政府執政時期,與中國大陸簽署「兩岸罪犯處理條例」,若在台灣殺了中華民國人跑到大陸,一定要移回中華民國審判;若是在大陸殺大陸人,也要移回大陸審判,這是最基本原則。至於拒收投案人對國家主權的損害,主席則認為確實存在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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