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光緒年間,在山東發生一起船難,引起朝廷震驚。消息還沒傳到蘇州,蘇州城民竟已提前二天得知了消息。原來報信之人帶著很大的心願,為了使他十歲的兒子日後有所依託。儘管天人兩隔,父愛仍相伴。
清朝光緒元年(1875年)三月,江蘇省招商局的福星號輪船,裝載七千石江蘇漕米,向天津駛去。同在一艘船上的,還有江蘇海運委員、補用知府蒯君等二十一人,以及浙江海運委員石君、董事、僕從等幾十人。
輪船行駛到山東煙臺時,海上起了漫天大霧,能見度很低,根本看不到對面船隻的行駛情況。當時,在同一海域行駛的英國澳順號輪船,同樣因為大霧,看不到對面的行駛情況。突然間,兩船彼此相撞,福星號竟被撞沉了。
乘坐福星號的委員、董事、僕從等六十五人遇難身亡,僅有江蘇候補知縣江君等三人得救生還。
海難發生後,李爵相將所知情況緊急奏報朝廷。天子震驚大慟,哀悼死難者。並對不幸遇難的官員擢加官銜,按照陣亡條例,撥款撫恤死難者家人,蔭庇他們的孩子。朝廷還下令在天津、上海二地修建專祠,祭祀死難者,死去的董事、僕從等人也都得到附祀。江蘇省大員籌措銀兩,贍養死難者的家人,為期十年。
同時,英國官員罰澳順號輪船的主事者賠款給死者家屬。不幸遇難的人們,既受到了朝廷的厚恤恩賞,還得到了中外雙方的撫恤。這樣處理船難事件,想必對於獲救之人,遇難之人,都沒有什麼遺憾了。
當時遇難的名單中,還有一人名叫長楙(音茂),是一位候補縣丞。清朝官員陳其元記錄這件船難時,還特別記載了關於他的一件奇事。
長楙是滿洲人,在蘇州任佐貳官需次[注]已經很長時間了。位卑薪少,所以他家過得十分窮苦。上級憐憫他,給他津運的差事,可以多領些薪水,養活家人。長楙高興地接過差事,回家辭別妻子,就隨長官上船了。
長楙走後,不到十天。一天早上,他的妻子剛梳洗完畢,走出屋門,準備操作家務,卻忽然倒地,以長楙的聲調大呼:「輪船失事了,我已經死了。速速去請我的好友某某前來。」
當長楙的好友到來後,長楙就把輪船失事的過程,敘述了一遍。那時,蘇州百姓還沒有得到船難的消息,眾人一聽,均大吃一驚。
長楙接著說道:「我死之後,就已獲得差使。由於心中掛念家貧子幼,所以連夜奔馳而歸。」他囑咐好友代為撫養長家剛滿十歲的兒子。長楙說著流下了眼淚,好友也跟著哭起來,答應了他的懇求。長楙謝過眾人,就辭別離開了。
這時他的妻子霍然醒來。人們問她亡魂所言之事,她渾然不知。只記得,剛出門,忽然吹來一陣冷風,然後她就不省人事了。兩天之後,輪船失事的消息傳到蘇州城。
當時,官員陳其元正在蘇州,聽說了這件事。官員應寶時(1821年─1890年,字敏齋),不信鬼神之說。當陳其元向他問起長楙亡靈之事,原來應寶時也早已聽說。二人都很驚嘆,竟有這等奇事。應寶時說:「你正在撰寫《筆記》,可以把這件事寫進去,與《神滅》、《無鬼》二論相辨吧。」@*#
注釋:
佐貳官,即副官,縣之佐貳官為縣丞,主簿,佐助州縣主官管理糧馬、緝捕、水利等事務。需次,即新官候補,在古代指官吏授職後,按照資歷依次補缺。
事據《庸閑齋筆記》卷12
責任編輯: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