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10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天睿澳洲悉尼編譯報導)進出澳洲的國際旅客除了要申報1萬澳元以上的現金以外,可能很快也需要對非現金形式的支票和旅行支票進行申報。
據澳新社消息,週四,國家黨議員、退伍軍人事務部長切斯特(Darren Chester)向眾議院提出立法草案,要求將出入境申報的規則擴大到支票上,也就是1萬澳元以上的支票也必須申報,以此來加強打擊非法洗錢行為和恐怖分子的經濟來源。
有組織犯罪每年讓澳洲經濟付出470億澳元的代價。
切斯特說:「犯罪和恐怖主義威脅不是靜止不動的。就其本質而言,洗黑錢和資助恐怖主義的方法會尋找機會鑽漏洞。他們總是不斷尋找新方法來躲避監控或避免敗露,因此,我們的法律和政策制定也必須跟上形勢。」
立法草案同時也擴大了澳洲交易報告與分析中心(Austrac)信息查閱方的範圍,讓該機構可以跟更多聯邦、州和行政區機構共享信息。
切斯特說表示:「在全球打擊有組織犯罪和恐怖主義的鬥爭中,至關重要的一點是,我們的國家安全、執法和稅收保護機構能夠有效地獲取並利用有價值的金融情報。」
立法草案還將攜帶超過1萬澳元但沒按規定向海關申報的懲罰提高到2年監禁。
在澳洲交易報告與分析中心的年度報告中,上財年與洗錢有關的犯罪活動有234起,其中140起與欺詐有關,109起與逃稅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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