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01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在桃園設廠的華映,去年12月13日宣布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重整及緊急處分,因而爆發財務危機,董事會決議將向法院聲請重整,在資金缺口無法解決下,華映8日下午由總處長黃世昌說明公司保證票據發生跳票情事,也讓華映財務危機成了無底洞。
華映去年底收到法院駁回其緊急處分聲請,法院駁回緊急處分的裁定書中說明,避免華映在法院尚未裁定准許重整及選任重整人、監督人的情形下,可以未受限制及監督而任意處分財產,債權人卻不能主張,因此認定華映聲請限制債權人行使債權的緊急處分沒有必要。
華映董事長林蔚山具狀指出,自去年11月起,供應商要求給付1億元貨款,又積欠大陸子公司華映科技33億人民幣貨款,華映百分之百控股的百慕達華映在香港民生銀行的5300萬美元借款也無法展延,為避免停業,聲請緊急處分限制債權人90日內不得行使查封、拍賣、強制執行等債權,也禁止轉讓華映股票。
法院函請債權銀行表示意見,京城銀表示,華映發布聲請重整的重大訊息前後,都未依規定向證交所申請暫停交易,顯然棄簡易程序,轉以複雜的重整法制聲請禁止轉讓股票,有違常理。包括京城、陽信、兆豐、彰化、台灣中小企銀等銀行都反對華映重整及緊急處分。
華映至去年9月公司現金及約當現金約160億元,流動資產達499億元;裁定書指出,華映將已不欠債的銀行列入債權銀行,是否有虛增債權人或債權金額,導致陳報目前到期債務金額甚高的不實情事,香港民生銀行並非債權人,禁止轉讓股票將損及其他投資人權利,避免債務人濫用重整聲請及緊急處分暫時逃避清償責任,駁回緊急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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