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01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黃小堂紐約報導)總檢察長詹樂霞和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署長傅洛(Maria T. Vullo)週五(4日)宣布和「ACS聯邦學貸機構」(ACS Education Services)達成900萬美元的索賠(claim)協議。
詹樂霞表示,多年來ACS學貸機構因涉嫌引導經濟困難的學生借款人申請「暫緩行使債權」(forbearances),而不是讓他們申請「依收入還債」方案(IBR),此舉違反聯邦法和紐約州法。
該聯邦學貸機構將支付100萬美元的罰款和800萬美元的賠償金給55,000位紐約客戶。大多數符合條件的(學生)借款人,將獲得100~450美元的賠償。該ACS學貸機構還同意在未來五年內,不提供貸款給「聯邦家庭教育貸款」(Federal Family Education Loan)的申請者和「私人學生貸款」的申請者。
詹樂霞指出,「暫緩行使債權」(意思為「暫時停止支付」)只是借款人無法支付貸款的短期解決方案,通常會增加貸款成本,並增加違約風險。申請暫緩行使債權後,到了他們要償還貸款時,會發現學貸金額已經暴增。ACS機構拒絕教育和提供借款人更有效的聯邦償還方案(federal repayment options)。相反地,促使(學生)借款人墊高他們(ACS機構)的利潤水準。
而「依收入還債」方案不能確保借款人的還貸能力,許多貸款機構不願額外花費人力宣傳、安排和管理這項方案。
傅洛表示,很高興DFS與總檢察長辦公室,就這項重要的協議進行合作,賠償遭受欺詐的(學生)借款人。
2007 年政府立法通過了「公職服務貸款赦免計畫」(Public Service Loan Forgiveness,簡稱PSLF)。該計畫針對申貸「直接貸款」的學生(Direct Loan),該種聯邦學生貸款能讓學生將單筆,或多筆聯邦學生貸款整合成單一的新貸款)。身負聯邦學生貸款且符合條件的學生,在畢業後任職於符合規定的公家機關或非營利組織,每月依約繳交學貸 10 年後,剩餘未清償的貸款可全額獲得豁免。
詹樂霞表示,ACS聯邦學貸機構也涉嫌欺騙PSLF的申請資格。有些借款人只要將多筆貸款整合為一筆,條件就符合PSLF,但是ACS並未告知他們;或是還了多年的學貸,才被ACS告知他們不符合資格,不能赦免剩餘未清償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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