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

美國立國原則之十四:優先保障財產權

秋收時的情景。英格蘭裔美國畫家Benjamin West繪於1795年。(公有領域)

font print 人氣: 929
【字號】    
   標籤: tags: , ,

【大紀元2019年01月20日訊】(希望之聲廣播電台《美國史話》製作人方偉綜述)第十四條美國立國原則是說,人民只有財產安全得到保障,生命和自由才不會受到侵犯。

實質上,這項原則涉及的是政府最容易破壞的一項人的權利。

自然法賦予了人眾多的權利,所有的這些天然的權利列起來有幾十項。美國先父們認為,這些權利裡面,最關鍵的一個權利要把它守住,其實這是我們華人很難想到的。這個要守住的權利就是財產權。

先父們說,上帝給了人大地,人用自己的腦子和自己的雙手去開發這個大地,那麼開發的結果就是人可以享有各種各樣的物質,所以開發和征服地球是神給人的禮物。人類開發大地的最終結果就是財產;而如果財產沒有保障的話,整個人類的發展就會停頓。

為什麼呢?首先,如果說你對開發出來的財產,無論是你種的一棵樹,還是蓋的一所房子,最後這棵樹或這座房子並不保證是你擁有,那麼很多人就會來搶,因為搶比開發容易。開發太辛苦太耗時,人們都會追逐更省力、來得更快的方式。當然他即使搶到了也不保險,因為有比他更強壯的人還會搶他。

因此,如果個人的財產權無法得到保障,那會出現什麼呢?勤勞的人將失去勞動的動力;他不失去動力也會失去勞動的成果;社會上強盜橫行,用武力搶奪成果;整個人類都會只停留在基本溫飽水平,因為積累財產就等於是招災引禍。

國父們認為,財產是一個人的智慧和他的雙手的延伸,保護財產說到底就是保護人本身,因為他的雙手和他雙手創造的財富其實跟他這個人是一體的,是一種自然的延伸。

因此保護財產權就是保護勞有所得的權利。這也是自然法給予人的一個天然的權利。後來的林肯總統說:「財產是一個好東西,有人致富是讓大家看到他們也可以。」「我們不要去扒掉有錢人的房子,而是自己努力去蓋自己的房子,而且蓋好後知道就是自己的,誰也拿不走。」

美國第二任總統約翰‧亞當斯說,「個人財產權是承載人類自由和幸福的最重要的基石。當財產權不像上帝的律法那樣神聖、沒有正義和法律來保護它的話,混亂和專制就開始了。」他還說:「沒有財產權,自由不復存在。」

這裡政府的角色就是保護人民的財產權,不光是不許賊來搶你的房子,也不許政府以任何名義奪走人民的財產。政府沒有權力像賊一樣的,從一部分人那裡把財產拿過來,給另外一部分人。先父們認為這是不合邏輯的,這是不公不義的,是不道德的,實質上就是搶劫,就是違憲。

那麼有人就會說,不讓政府收稅辦福利的話,誰來照顧窮人呢?誰來提供福利呢?

國父們的回答是:除了政府之外,誰都可以來!就是不許政府做,但其他人都可以做,都可以善心救助別人。

國父們的這個概念就是說,要讓人民互相幫助,這種幫助發自內心、沒有強制的因素在。他有兩輛車,他願意給別人一輛,他很高興,被給予的人也很高興。再有一個因素就是,公民互助,就好像兄弟互助,他不容易滋養依賴感,不可能是今年給他一輛車,明年、後年,年年都得給他一輛車。他收到後他會珍惜,他知道得之不易。如同兄弟之間的互助,能減輕貧窮的困擾,但不會滋養依賴。但如果讓政府來做福利的話、政府來當好人的話,那就有點像父親白給兒子東西,兒子容易養成依賴。

政府來做,給的人不一定心甘情願,等於是政府逼著我給的,「你問過我嗎?」那拿的人卻心安理得,「這是政府給我的,天然的,我誰也不用謝」,甚至可能還妒忌富人交稅太少、付出得太少呢;他還會覺得政府好像有很多錢,這人自己也不必勤奮了。

所以我們會看到,美國的建國先父們,他們設計的這一套東西,他的很多思路很實際很實際,沒有大口號,他把人類的事務,推敲得已經非常細緻了,對人性考慮得很周全,話講得很透徹了。福利,可以來自於你的同胞,但不應該來自於政府。就是這個道理。#

(轉載自希望之聲廣播電台)

責任編輯:張憲義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related article
  • 第十項立國原則是一個簡短但也是重要的概念:政府的權力只有在以全體人民為尊的前提下,神才會賦予。
  • 美國第十一項立國原則也非常簡單直白:當大多數人意志一致時,他們有權改變或推翻施行暴政的政府。
  • 美國的政體是什麼呢?一句話,美國是一個共和政體。什麼叫共和政體,就是由各層民意代表者們代表人民來治理國家。
  • 美國立國原則第十三項就是,編纂憲法在於保護人民,以免當政者因被自己的弱點帶動而傷害人民。
  • 《蔣中正(蔣介石)日記(1948—1954)》新書日前於國史館發表。民國歷史文化學社社長暨前國史館長呂芳上指出,這是一部罕見的國家領導人日記。
  • 幾年前看到旅居美國的阿陀一篇關於上世紀七十年代的《驚心動魄的南中國知青偷渡潮》一文,該文寫得深入細緻,氣勢恢宏,且數據清晰,把當年的知青偷渡重現眼前。作者不是卒友,但能寫出如此佳作,可見其寫作功力深厚。但一篇好文有時也會有爭議的地方。我個人與作者有不同的意見不吐不快,因此在這裡提出來,讓大家討論一下。
  • 在當年那個迫使大量人民「起錨」、「督卒」、「較腳」、「著草」——等同逃亡的大時代裡,並非所有人都會一走了之的,所有成功的逃亡者都必須具有活躍的思想。在當年的那個時代背景下,一個思想僵化,中紅毒甚深的人,即使他們不是那個制度的得益者,他們也不會對那個極權制度產生懷疑,進而產生叛逆之心的。
  • 1979年以前,每當清明和重陽這兩個香港法定的假期前後兩週,香港政府都會開放邊境的墳場讓香港市民前往拜祭親人。每當這兩個節日,前往邊境的人很多。在彎彎曲曲窄長的界河梧桐河南邊各個大大小小的山坡上,人山人海,一個小小的沙嶺墳場,能有幾多真正的參拜者,來的人大都是在各個不同時期「起錨」成功的人。
  • 熱帶亞熱帶沿海潮間帶的常綠闊葉灌木群落——紅樹林。(公有領域)
    在香港大部分的知青都是當年的「起錨」客,「起錨」本指船舶開航的意思,但在那瘋狂的年代,在一群特定的人群〔廣東知青〕中,卻有另外一個意思,在廣東當年一提起這一專有名詞,人們都知道那是指偷渡。「起錨」是一種賭博,參與者要押上自己的前途與生命,那時參與這個賭博的廣東知青為數不少。有的贏了,有的輸了。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