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01月22日訊】(大紀元渥太華記者羅思編譯報導)加拿大的廣告資金正在源源不斷地流向硅谷的科技巨頭們,而這個趨勢絲毫沒有減慢的跡象。這些都是源於一個加拿大稅法上的漏洞。
稅法規定,如果購買境外的媒體廣告,其花銷是無法計入成本核算的。但是如果購買的是流體廣告,比如Facebook或者Google,則可以有稅收上的優惠。如果某公司在紐約時報上刊登廣告,其廣告費無法抵稅,但它若在紐約時報的網站上發表同樣的廣告,則可以抵稅。
這個荒誕的規則正在毀掉加拿大本地的新聞業。為什麼不照顧本來就已經舉步維艱的加拿大各大報紙,反而給富的流油的科技巨頭們優惠呢?
2017年加拿大的互聯網廣告支出驚人的增長了23%,達到了68億,其總和超過了電視、廣播和印刷品的總和。2018年的數據雖然還沒有公布,但據估計增長率為14%,達到77億之多。這些資金的80%都南下進入了硅谷巨頭們的口袋,而像Facebook這樣的甚至都不能算是真正的新聞媒體。
更糟糕的是這些境外流體廣告並不受到加拿大的法律約束。加拿大媒體不允許發布仇恨和誹謗的言論,但像Facebook這樣的平台,什麼樣的言論都可以發表,已經有很多虛假的指控作為付費廣告在社交媒體上廣泛分享,造成了嚴重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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