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0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莊麗存台灣台北報導)陸資買大同被金管會三度開罰,維家置業不服被罰提訴願救濟,金管會主委顧立雄21日出席「全民基金投資模擬競賽」頒獎典禮會受訪表示,那是人民的權益,不過,陸資龍峰國際以維家做人頭戶,資金來源相當清楚,「人頭不會因為負責人移轉就不是人頭」,而且查獲不法的時間點在移轉之前,維家要主張「善意第三人」,在時間點上會有困難。
金管會近日裁罰認定陸資「龍峰國際」透過維家置業等5個外資帳戶買入大同股票,裁罰並限期六個月內要賣出。對此,維家置業打算對金管會提起訴願救濟,維家新的負責人主張並不知情之前的負責人是用陸資買進大同。
顧立雄表示,當金管會查獲時,維家買大同的資金很清楚是從龍峰過來,龍峰又是大陸100%持有的公司,且在陳述意見的階段才說將維家、雅興、SunnyCapital等人頭戶的負責人做了移轉,但這個移轉時間是在查獲之後,所以主張「善意第三人」時間點上是有點困難。
顧立雄強調,金管會已經認定當時3個投資大同的帳戶是龍峰的人頭戶,所以將負責人更動無法取代龍峰利用這二家的名義買大同,也無法改變投資資金來自於龍峰的事實,要談法律關係就來談。
對於維家提出訴願是否可以暫停處份大同股票?顧立雄強調,維家提起訴願,並不影響停止執行也不影響處份效力「若要提訴願、那就訴願」。
另外,外界質疑為何沒有處份券商?顧立雄表示,連金管會都是透過香港證監會管道才得以釐清龍峰投資大同的金流,且了解兩層金流過程,更不要說是券商了,所以目前沒有明確證據說券商事前知情,因此,不會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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