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2月排期 F2B成年未婚子女遞件前進3個月
【大紀元2019年01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燕編譯報導)美國國務院週五(1月11日)公布2019年2月移民排期,親屬移民類(中國大陸及港澳台出生申請人)所有類別都同步小幅前進一週到一個多月不等;職業移民方面,中國大陸以及港澳台出生的第一優先均有推進近兩個月;大陸申請人的第二優先推進兩個月、第三優先也有推進一個月左右。
「遞交申請排期」方面,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親屬移民第一優先、第二優先(F2B)、第三優先以及第四優都有三週到三個月不等的移進,其中綠卡成年未婚子女類別前進了三個月;職業移民排期上,只有大陸出生申請人的第二優先類別移進1個半月,其餘類別均無變動。
綠卡批准排期
1.親屬移民
親屬移民的「綠卡最後批准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簡稱「綠卡批准排期」),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具體更動情形如下:
第一優先(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F−1類):前進31天,到2011年9月22日;
第二優先2-A類(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F−2A類):前進23天,到2016年12月1日;
第二優先2-B類(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F−2B類):前進47天,到2012年5月1日;
第三優先(公民已婚子女,F−3類):前進14天,到2006年8月22日;
第四優先(成年公民的兄弟姊妹,F−4類):前進31天,到2005年6月22日。
2.職業移民
至於綠卡批准排期的職業移民,港澳台申請人第一優先的排期前進61天,至2017年12月1日;其它類別的排期都是有名額。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第一優先移進55天,至2017年2月8日,第二優先移進61天,至2015年10月1日,第三優先(一般類)移進31天,至2015年7月1日,第三類別(非技術勞工)移進31天至2007年8月1日。
2019年2月美國移民排期
A表:綠卡批准排期表
親屬移民 |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
第一優先 |
2011年9月22日(移進31天) |
2011年9月22日(移進31天) |
第二優先(2A) |
2016年12月1日(移進23天) |
2016年12月1日(移進23天) |
第二優先(2B) |
2012年5月1日(移進47天) |
2012年5月1日(移進47天) |
第三優先 |
2006年8月22日(移進7天) |
2006年8月22日(移進7天) |
第四優先 |
2005年6月22日(移進31天) |
2005年6月22日(移進31天) |
職業移民 |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
第一優先 |
2017年12月1日(移進61天) |
2017年2月8日(移進55天) |
第二優先 | 有名額 |
2015年10月1日(移進61天) |
第三優先 | 有名額 |
2015年7月1日(移進23天) |
第三優先其他(非技術)勞工 | 有名額 |
2007年8月1日(移進31天) |
第四優先 | 有名額 | 有名額 |
第四優先(宗教勞工) | 有名額 | 有名額 |
第五優先 | 有名額 |
2014年9月1日(原地踏步) |
第五優先(區域中心) | 有名額 |
無名額 |
遞件排期
美國國務院簽證公告自2015年10月起實行雙軌制,在「綠卡批准排期」之外增加了一項「遞交申請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簡稱「遞件排期」)。
2019年2月的遞件排期,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在親屬移民類別上,第一優先、第二優先(綠卡成年未婚子女)、第三優先以及第四優先都有三週到三個月的移進。其中,綠卡成年未婚子女的綠卡遞件排期移進了92天。
職業移民遞件排期上,港澳台除了第一優先排期仍然是2018年6月1日外、原地踏步,其餘類別都有名額;大陸申請人除了第二優先移進54天、至2015年11月1日外,其餘內容無變化。
2019年2月美國移民排期
B表:綠卡遞件排期表
親屬移民 |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
第一優先 |
2012年4月8日(移進31天) |
2012年4月8日(移進31天) |
第二優先(2A) |
2017年12月1日(原地踏步) |
2017年12月1日(原地踏步) |
第二優先(2B) |
2014年6月22日(移進92天) |
2014年6月22日(移進92天) |
第三優先 |
2007年2月1日(移進24天) |
2007年2月1日(移進24天) |
第四優先 |
2006年6月15日(移進31天) |
2006年6月15日(移進31天) |
職業移民 |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
第一優先 |
2018年6月1日(原地踏步) |
2017年10月1日(原地踏步) |
第二優先 |
有名額 |
2015年11月1日(移進54天) |
第三優先 |
有名額 |
2016年1月1日(原地踏步) |
第三優先(其他)技術勞工 |
有名額 |
2008年6月1日(原地踏步) |
第四優先 |
有名額 |
有名額 |
第五優先 |
有名額 |
2014年10月1日(原地踏步) |
根據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署官方網站簽證公告(移民排期)專頁,美國國會每年發放的親屬移民類別及額度如下:
第一優先F1:美國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二優先F2−A 、F2−B: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國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第三優先F3: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四優先F4: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美國國會每年發放約140,000張職業移民簽證,計有以下五個優先領域:
第一優先EB−1:傑出人才、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跨國公司高級主管或經理。
第二優先EB−2:擁有高等學歷的專業人員,以及在藝術、科學或商業領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第三優先EB−3:不具有高等學歷的技術工人、專業人員、非技術工人。
第四優先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第五優先EB−5:投資移民。#
責任編輯:林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