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9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怡欣台北報導)中華民國政府為進一步推廣台灣觀光,增進俄羅斯國民對台灣的認識與了解,以及提升台俄經貿投資關係,決定針對觀光、商務、探親、參展考察及國際交流等目的來台的俄羅斯國民試辦給予14天的免簽證待遇。試辦期間自本(107)年9月6日至明(108)年7月31日止,屆時將依實施成效及相關實施情形決定是否延長辦理。
有關俄羅斯國民來臺免簽證措施,申請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 持有俄羅斯普通護照,護照效期須在6個月以上;
二、 持有回程機(船)票或至下一目的地之機(船)票及有效簽證;
三、 經查無不良或犯罪紀錄者;
四、 須備妥旅館訂房紀錄、在臺聯絡人資訊及適當財力證明以供國境線上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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