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雨災損汽車燃料費計徵至災損前1日
【大紀元2018年09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擷瓔台灣嘉義報導)0823豪雨成災,公路總局為協助照顧受災民眾權益,提出「因應0八二三超大豪雨災害相關受災民眾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規定」,針對雨災受損車輛申辦監理業務提供展延協助,同時可以依情節申請減免汽車燃料使用費,請民眾注意相關的日期規定,維護自己的權益。
公路總局表示,民眾若有車輛遭遇八二三雨災損壞,只要持有村里長、警察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的任一項證明文件,逕向就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監理業務,包括「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等業務」、「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者」、「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裁罰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均可展延至108年2月25日前辦理。
嘉義市監理站提醒,因雨災受損車輛,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者,汽車燃料使用費計徵至災損前1日;辦理汽車修護者,可憑汽車修理廠開具的證明文件,按修車日數申請減免。此外,若是車輛因雨災受損且所有人亦因雨災死亡,在辦理繼承過戶或報廢、繳註銷牌照時,其交通違規案件免罰、積欠汽車燃料使用費免繳,辦理汽車繼承過戶者免徵該項規費。以上措施須於108年2月25日前提出申請。◇
責任編輯: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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