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橄欖油渣做營養品 台食藥署:「孕婦幼兒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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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9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衛福部食藥署9月25日宣布,油橄欖果實渣萃取物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規範抗氧化成分「羥基酪醇」的含量範圍皆於15%至40%,並世界首創須標示「孕婦及嬰幼兒不宜食用」的警語,新制最快明年初上路。

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林旭陽說,此次預告的食品原料主要是用膠囊錠狀保健食品,羥基酪醇存在於油橄欖的籽與果皮中,油品中也含有微量成份,但保健食品的添加物都是經過油渣精萃,添加一點濃度就會飆高,過去並未開放使用,直到2015年業者檢具安全性資料提出申請,再邀請專家討論後,於今年初步定調。

林旭陽提到,草案中規定,保健食品若添加含羥基酪醇的油橄欖果渣萃取物,含量需落在15-40%,每日使用量也參考美國、紐澳等國,不得超過20毫克。此外,有鑒於孕婦、嬰幼兒皆為敏感族群,已要求業者標示「不宜食用」警語,避免食用過量,讓胚胎暴露於體重過輕的風險衷。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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