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規擴警權 被指慫恿警察作惡 釀動盪
【大紀元2018年09月13日訊】中共公安部日前發布《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徵求意見稿,強調警察在執法過程中造成他人損害的,中共公安機關不得因輿論處罰警察等。外界認為,這是中共在慫恿警察作惡,激化社會矛盾,試圖製造更多個雷洋和楊佳。
雷洋是人民大學的在職碩士生,2016年5月7日晚,路過北京昌平縣一家洗腳屋前,被警方以「涉嫌嫖娼」為由控制,隨後離奇死亡。公眾懷疑警方暴力執法並偽造證據,是雷洋死亡的真實原因。人大校友因此發起聯署,要求嚴懲肇事凶手、徹底整頓約束公安紀律等。
北京青年楊佳因騎未掛牌自行車(腳踏車)而被上海警察抓捕並電擊生殖器等,導致他失去生育能力。獲釋後,投訴無門的楊佳,隱忍9個月後,忍無可忍重返上海閘北警方,連接捅殺6名警察,傷5名警察後被捕,並在4個多月後被執行死刑。
中共公安部9月9號公布的這一徵求意見稿,主要規定對基層警察執法行為加強保護。
規定稱,警察「按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警察個人不承擔法律責任」;「非經法定程序,不得對警察採取停職、禁閉、免職、降職和辭退等處分」。
規定還說,在警察執法時遇到問題,包括本人和近親屬受到誣告陷害,被惡意投訴、炒作、個人隱私被侵犯等,公安部門要「積極維護執法權威」。
北京律師程海表示,這些規定在中共的相關法律中本來就有,中共公安部現在強調這些規定,可能是因為近年來警民衝突越演越烈。警察肆意查人身份證、扣人、辱罵他人、毆打他人、介入拆遷、上訪等非法行為,則是製造衝突的主要原因。
北京律師程海:「公民有兩項的權利,一種是可以在他履行職務的過程中間通過投訴、正當防衛等手段抵制這些不法行為,第二,如果警察依法履行職務的話,是要進行配合的,這在哪個國家都是一樣。」
北京時政觀察人士華頗認為,現在越來越多的民眾已經知道怎樣用法律來抵制警察暴力非法行為。
北京時政觀察人士華頗:「因為他(警察)一邊要執行上級命令違反法律,一邊公民又拿起法律來追究他的法律責任,所以民警在執行上級命令時就出現了畏手畏腳,所以公安部要出臺這些規定,其實就是想為公安幹警打開法律的束縛,放開他們的手腳,讓他們可以無法無天的去執行他們的命令。」
大陸獨立調查記者黃金秋認為,中共的新規更具有維護黑社會的性質,與號稱「愛國愛黨不忘初心」的黑社會組織——「天安社」如出一轍,他們直通中共中央,活躍於各地政府的拆遷現場、反日遊行打砸搶現場,以及各種幫助政府「維穩」的現場,出事後,中共黨媒直接出面為它洗白。
大陸獨立調查記者黃金秋:「我猜測這樣子做是讓某位警察給它幹黑活,幹髒活,替它鎮壓老百姓,意思就說出了問題我保你。」
不過,黃金秋提醒中共的執政者們,不要相信暴力能解決一切問題,那樣會導致以暴制暴和暴力蔓延,當年楊佳受到羞辱和暴力對待後殺死警察就是前車之鑒。
黃金秋:「這樣做只能使一些警察惡性蔓延,惡性執法,加劇社會矛盾,因為你過分傷害公民,公民也會反抗,不要總認為暴力就能解決一切問題,有的時候暴力也會物極必反。應該強調依法執法,文明執法。」
至於規定中有關警察隱私問題和所謂惡意炒作等,程海律師説,2016年7月,在他們受到天津警察非法對待投訴後,當局出了相關規定。
程海:「就是說公民在警察履行職務的時候可以拍照,攝像進行監督,但是如果在下班的時候隨便拍照是不行的,公民拍照向有關部門投訴,同時在網上進行公布也是合法的行為。」
評論人士認為,在當今中共只維護執政者利益的大前提下,中共出台這個維護警察權威的規定,更大的後果是加劇警民衝突和社會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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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新唐人
責任編輯:任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