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9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民眾向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反映,接觸新購筆電鍵盤約1小時後,手指關節疼痛。經協會檢測發現,筆電沒上網電磁波仍高出背景值約1,000倍,且持續發出電磁波超過1分鐘。
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12日要求,電腦產品外面應標示電磁波,環保署也應訂定家戶室內電磁波長時間暴露標準。環保署回應,會帶回去研議;NCC則表示,電腦尤其筆電上做電磁波標示、警語,會找經濟部商議。
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主任粘麗玉指出,手機有標示電磁波及警語,但電腦產品沒標示電磁波及防護方法,3C產品應有所標示,民眾才不會掉以輕心。環保署只訂定室外電磁波短時間標準,室內電磁波應比照「德國健康住宅規範」,在10微瓦以/平方米以下才是安全住宅。
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常務理事吳麗慧表示,平價筆電價格約2萬元,目前這些價位的新電腦多為塑膠製品,雖然較輕,防電磁波功能恐怕較差。協會測試ACER、ASUS 3~5年舊電腦各1部,沒有上網(網路關掉、開啟飛航模式),電磁波不高,若背景值電磁波為10微瓦/平方米以下,2部電腦也在10微瓦/平方米以下。
不過,關閉飛航模式,打開WIFI,其中1廠牌會自動上網,電磁波從1,300~2,000微瓦/平方米提高到1,800~2,200微瓦/平方米;另1廠牌電磁波1,100~3,000微瓦/平方米,上網就飆到1萬1,200~1萬3,500微瓦/平方米。如果電磁波持續超過1,000微瓦/平方米以上,則事態嚴重,經濟部相關單位應該注意電腦、筆電產品安全性。
NCC簡任技正吳銘仁表示,電腦屬資訊產品,如果電腦裝有射頻器材如WIFI,還是會要求做檢測,應符合電磁波暴露量(MPE)標準,至於電腦本身有沒有射頻模組,要看電腦產品包裝。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科長陳秋國指出,標檢局針對電腦安全及電磁相容(EMC)做檢驗,確保民眾使用安全,以及使用產品時產生的電磁波,不會干擾周邊設備或造成異常,但並沒有檢測對人體的影響。
環保署2012年訂定「限制時變電場、磁場及電磁場曝露指引」,環保署空保處高級環工技師林怡君說,當初為了環境中電磁波訂定暴露指引,不適用於電信、電器消費產品,國內的規範都遵循國際標準,如果要針對室內電磁場訂定長期暴露標準,會帶回去研議。
至於電腦塑膠材質是否防避電磁波功能較差?標檢局科長林良陽表示,從以前到現在,標檢局引用的標準限制都一樣,不管筆電、電腦使用哪種材質,都要符合相同國家標準。筆記型電腦早期用金屬材質做電磁波迴避,現在用塑膠外殼,也會做相對應處理,有些塑膠材質內部會噴漆做電磁波隔離,只要經過標檢局檢驗合格,都符合國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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