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9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懿勝綜合報導)花蓮縣長傅崐萁被控涉及炒作「合機」股票案,台中高分院判1年4月徒刑,但適用《96年減刑條例》、《速審法》減刑為8月,沒收6,302萬元不法所得;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2日駁回傅崐萁上訴,全案定讞。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花蓮地檢署表示,待收到卷宗後,執行科會以最快時間傳喚傅崐萁。
傅崐萁被控2003年擔任立委期間,與股市名嘴張世傑(綽號「古董張」)等人共謀炒作合機公司股票,一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處徒刑4年6月,併科罰金5千萬元,二審改判3年6月徒刑。
台中高分院更二審表示,傅崐萁擔任立委多,亦有多年買賣股票經驗,智識程度明顯高於一般社會大眾,身為中央級民意代表,應謀求國家、社會及多數民眾最佳利益,卻為牟取一己私利炒作股票,嚴重影響證券交易市場,經減刑判他8月徒刑。
最高法院12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傅崐萁須入獄,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對此,花檢表示,依「防範刑事案件被告逃匿聯繫作業要點」,啟動防逃機制後,將會對被告限制出境、出海,並指揮司法警察實施監控。收到判決通知後,會依程序進行分案,並接續發傳票傳喚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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