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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工黨競選挪用公款醜聞 維州警方突擊逮捕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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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8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宋清寧澳洲墨爾本編譯報導)作為警方對維州工黨2014年競選時挪用公款醜聞的刑事調查的一部分,2日清晨,警察在維州、新州和北領地突擊逮捕了17人。工黨政府回擊說,警方的行動「完全沒有必要」。

據《太陽先驅報》報導,警方此次逮捕的是17名工黨競選時雇來實地拉票的人員。該行動使工黨內部爆發恐慌情緒,一些本該在當天出席公共活動的廳長們臨時取消了安排。

但是,前工黨支持者和實地拉票活動成員芬尼根(Jake Finnigan)說,這次的逮捕行動只針對那些「不知情的受騙者」,而不是出謀劃策者。

今年3月份,維州獨立監察專員格拉斯(Deborah Glass)發布了一個爆炸性報告,指稱工黨在2014年競選時挪用38.8萬澳元公款用於僱傭競選活動組織人員。21位維州工黨議員被指控參與了這一事件。

格拉斯說,這是推動工黨競選活動的「詭計」,是「錯誤的」。

在2014年大選前,維州工黨僱傭了一些實地拉選票活動的組織者(field organiser),他們召集了數千個志願者,在游離選區打電話和挨家挨戶敲門拉選票。

《太陽先驅報》透露,這些全職競選活動組織者的工資每週有三天由澳洲工黨支付,另外兩天以議員選舉辦公室工作人員的名義由維州議會支付。

超過20個工黨議員被要求拿出部分辦公室人員預算來支付這些組織者,雖然他們沒有為這些議員工作。

目前警方欺詐與敲詐特別行動小組(Fraud and Extortion Squad)調查的一個重點是,此事件是否涉及文件造假。

根據格拉斯的報告,當時,相關議員填寫並簽署了這些工作人員的僱傭合同。這些職位被描述為臨時工,並聲明他們「被僱傭到我的選舉辦公室工作」。

調查中獲得的工時表顯示,議員和工作人員們均在表上簽名,聲明這些工時已經得到核證,是正確的。

一位工黨消息人士說,一些選舉辦公室工作人員被不同選區的議員僱傭,幾乎沒怎麼見過「雇主」,這是一個問題。

一些工黨人士對警方的逮捕行動表示吃驚,一位消息人士說,逮捕只針對最年輕的成員,是不公平的。

另一位消息人士稱:「如果這21名議員沒有被指控,那這些孩子也不能被指控,因為這些議員在同樣的工時表上籤了名。」

維州工黨祕書塞繆爾·雷(Samuel Rae)說,維州工黨一直在配合警方的調查。「在黎明時到人們家裡進行突擊逮捕是完全沒有必要的,因為這些人如果被問話,肯定會配合的。」

前維州工黨財長蘭德斯(John Lenders)是這一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到目前為止承擔了大部分的罪責。

州長安德魯斯(Daniel Andrews)已就此事公開道歉,並稱自己在事發時並不知情。然而,工黨議員索姆尤雷克(Adem Somyurek)發誓說他在2014年時和安德魯斯提出過此事,對方要求他去和蘭德斯交談。

雖然21位涉案的議員稱,當時並不知情,以為自己是在按規矩辦事,但維州議會上議院主席阿特金森(Bruce Atkinson)堅持認為,這些議員應該知道他們違反了議會的規定。

他說,這些規定「清晰明確」,指明用議會資金支付競選活動工作人員是錯誤的。

「在我看來,毫無疑問,這個『閃電行動隊』詭計沒有任何正當理由和可取之處,代表了一種對議會資金明顯、蓄意和欺騙性的濫用行為。」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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