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中共紀檢委官員為何狀告江澤民(2)
【大紀元2018年09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章洪綜合報導)湖北武穴市農業局前紀委書記、法輪功學員廖元華遭受了近三十種酷刑折磨;原紀委主任、法輪功學員劉新年被20萬伏的高壓電棍電擊生殖器官、酷刑折磨致死……一份份真名實姓控告江澤民的訴訟狀中,講述著他們十幾年來的遭遇。
至今,海外明慧網已收到超過20萬海內外法輪功學員及家人控告江澤民的訴訟狀副本。
遭受近三十種酷刑的前紀委書記
湖北武穴市農業局紀委前書記、法輪功學員廖元華是2015年6月28日遞交的控告江澤民的訴訟狀。
在此之前的當年5月1日中共開始實行「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立案登記制,而中國憲法第四十一條也規定,公民有控告國家公務員、國家工作人員的權利。
廖元華在訴狀中講述了他因向政府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被非法關押、遭受近三十種酷刑的苦難經歷,以及在央視上「被認錯」更是帶給他無以言表的精神痛苦。
廖元華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法輪功後,按「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嚴於律己,寬厚待人,不貪不占,廉潔奉公,在單位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在家庭中、在社會上是公認的孝子和好人。他的身心得到淨化,久治不愈的神經衰弱也不翼而飛。
江澤民1999年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他因向政府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遭到非法關押。
遭火磚炮烙 昏死窯洞中
2001年6月1日他被劫持到湖北沙洋范家台監獄,遭受近三十種殘忍的酷刑折磨:火磚炮烙、架飛機、拖把棍戳、鐵衣架打頭、四肢吊銬推「盪鞦韆」、鞋底打面部抽耳光、辣椒糊塗眼睛、將頭撞牆、往鼻子和嘴裡灌醫用酒精、關禁閉、用針狀棕條猛砸燒傷的腳掌、注射不明藥物、將藥瓶塞進肛門踩出來、用蚊香貼近燻烤面部等。
在訴狀中,他詳細描述了他在高溫的窯洞裡被燙得昏死過去的經歷。
2001年8月3日,廖元華被帶到八隊(磚瓦廠)勞動現場,被強迫將磚一塊塊撿下來碼好。磚非常燙,根本不能沾手,任何人做這種事,手上必須戴皮墊子,否則手必然要燙傷,警察卻不給廖元華皮墊子。這時廖元華剛好要上廁所,警察竟不由分說地將手銬甩過來,叫犯人把廖元華反銬起來推進了窯洞。
在高溫的窯洞裡,人穿著鞋都燙腳,打手們強行脫去廖元華的膠鞋,要求他光著腳站著。廖元華兩隻腳被燙得一上一下直跳,打手踩著他的雙腳不讓他動彈,五個犯人,每兩人一班輪流這樣折磨廖元華。廖元華雙腳被燙得站不穩了,打手們用燒紅的磚往廖元華的臀部墊。
當他支持不住的時候就把他拖出去,在外面負責指揮的隊長史華平問他:「怎麼樣?答不答應轉化(不修煉法輪功)?」他回答:「不可能!」他轉向在場的犯人講:「你們作為見證人,看看我是怎麼樣被迫害致死的!」史華平叫囂:「不准他講話,推進去!」就這樣地推進去、拉出來不知多少次,直到他昏死在窯洞裡。
廖元華在窯洞裡昏死過去後,被送往監獄醫院繼續遭受非人折磨。打手野蠻地踩住廖元華的腳鐐,用竹籤使勁地在廖元華燙傷的腳面上刮。
夜晚,打手把燙傷不能行走的廖元華抬到走廊,讓他坐著,不讓他睡覺。廖元華燒傷的臀部被吊在後面,戴著腳鐐的雙腳懸空,燙傷的腳掌流著膿血,第二天腳都吊腫了。
2001年11月,打手又將廖元華送回入監大隊,繼續用罰站、不准睡覺、限制上廁所等辦法折磨他。
一次廖元華要求上廁所,他們不同意,廖元華大聲質問他們:「法輪功修煉者有什麼罪,你們為什麼要迫害我們?」這時五六個包夾犯人圍上來將廖元華按倒在地,一陣瘋狂的拳打腳踢,犯人潘光付拿起小板凳往廖元華背上砸,凳子都被砸破了。
熱天,將小板凳綁在廖元華頸上,然後點上蚊香,烤廖元華面部。冷天,不讓廖元華睡覺,一打瞌睡就往他身上澆冷水。
「我如果被折磨死了,請你們用良心作證,告訴我的家人和世人我是怎麼死的;如果我能活著出去,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再次向世界曝光,法輪功學員是怎樣被迫害的,讓世人看看到底誰是正的?誰是邪的?」
曝光迫害 遭報復陷害
廖元華出獄後,於2004年9月把自己遭受的酷刑與演示圖投稿到明慧網發表,令中共公安部高層震怒 。
為了掩蓋犯罪事實,栽贓法輪功,從上到下各級「610」和公檢法,對廖元華及配合他拍酷刑模擬照片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系列的報復陷害。廖元華再次遭非法抓捕,被強制洗腦,被欺騙「對外收回影響,對內實事求是」,以所謂維護國家形象為由要求他掩蓋自己所遭受的酷刑折磨事實。
「廖元華案」也就這樣在「作假、造謠」中出台了,由時任中共公安部長親自督辦,被命名為「930」案。
為防止造假消息外露,從2004年12月27日央視謊聞播出至今,廖元華一直遭到監禁。湖北省洗腦班轉化科科長龔健告訴他:「你說的那些話,你對中央電視台說的那些話,再收回來,那影響就大了……就是後來你帶得走,也只能帶到土裡去。」
廖元華表示,被央視利用帶給他的精神痛苦,無以言表。
明慧發表評論表示,江氏集團和中共最有興趣的,就是讓當事人自己出來承認所謂的錯誤。鎮壓法輪功以來,形形色色弄出了很多人在媒體上聲稱他們是如何如何「要自焚」「要殺人」「要造謠」,藉此攻擊法輪功。
石油管道公司前紀委書記
石油管道公司前紀委書記兼處長胡忠傑,也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向最高檢察院申請對江澤民立案偵查並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經濟和精神賠償責任。
胡忠傑在訴狀中說:我退休時患有膽結石、美尼爾氏綜合症、高血壓、神經性耳鳴、脂肪肝、腰痛等多種疾病,一直治不好。1996年6月開始,煉法輪功時間不長,身上的疾病全好了。
他說:「我是煉法輪功的受益者,千千萬萬的法輪功修煉者都是受益者。我煉法輪功,只是想有一個好的身體,只是想做個好人,同時也想讓別人知道『法輪功好』,只因有這個想法,只因堅持了『真、善、忍』的信仰,卻遭到了迫害。」
胡忠傑曾經被毆打、剃光頭、體罰洗腦、強制勞動等。他在訴狀中說:「一關到監號,同監的犯人全部打你一遍。我當時被打得蹲不下站不起,臀部腫得穿不上褲子。」
揭火紙:就是剃光頭,用手動推子推頭髮,推一下揭一下,推一下揭一下,直到把頭髮推光,頭皮都揭破了,疼得很厲害。
強制勞動,一天幹很長時間,每天糊火柴盒,完不成數量不讓吃飯。
2002年3月26日,被送到「洗腦班」強制洗腦,強制在轉化(不煉法輪功)證明書上簽字、畫押。自此以後長期遭監視、監聽,警察常到家中騷擾。
胡忠傑去找單位要回被強扣的養老金,單位黨委書記李松柏稱:「你煉法輪功,給單位造成很大影響,也沒怎麼處理你,扣了就扣了吧!」
哈爾濱前紀檢部門局級官員
哈爾濱市前局級官員張志遠,已將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郵寄給北京最高檢察院。
退休前,張志遠是哈爾濱市紀檢部門公認的局級廉政幹部,年年被評為廉政模範,按「真、善、忍」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每天都帶飯盒上班,不吃請、不收禮、不受賄,公正搞項目諮詢論證,對市長提出的項目也敢否定,避免了7.3億元投資失誤(新華社給予報導,1996年),是單位公認的好人。由於修煉後身體健康,病例上原有的心臟病、肝炎都沒了,每年為單位節約上萬元醫療費。
但從1999年「7·20」後,張志遠因兩次進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遭到非法抓捕、關押、監禁、勞教以及經濟勒索。
在1999年10月25日~2000年6月8日非法關押期間,道裡公安分局、道裡檢察院還對張志遠施行非法轉化、拘留、批捕、審訊。由於精神和肉體折磨,張志遠全身長疥瘡、流黃水,長達四個多月。
期間,道裡公安分局向張志遠的工作單位勒索5000元,辦案人孫振春勒索家屬5000元。
黑龍江電視台、哈爾濱新晚報在1999年12月25日搞所謂的新聞報導,用漫畫醜化張志遠;當時在任的黑龍江省省長宋法棠在全省幹部大會上對張志遠點名誹謗。
由於張志遠堅持修煉法輪功、拒絕強行轉化,哈市紀檢委於1999年12月給予張志遠撤銷副局級職務的處分。
2000年12月10日,張志遠去北京上訪,到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被北京天安門分局非法抓捕,送順義縣看守所迫害。在攝氏零下5~6度的冬天,張志遠被順義公安一派出所警察扒光身子、光著腳到露天冷凍折磨長達一個多小時(當時60周歲)。
公安部門長達十年(2001~2010)沒有給張志遠落戶口,不給辦居民身分證,還搞株連打壓,不給他大兒子(沒有煉功)辦理出國護照,哈爾濱工商行也取消他三兒子(沒煉功)的後備幹部資格,不予提拔。
人保分公司前紀檢主任被酷刑折磨致死 妻告江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保定分公司紀檢委前辦公室主任、營職轉業軍官劉新年因修煉法輪功,多次被非法拘留、酷刑折磨,並被殘忍地電擊生殖器官。於2009年4月20日含冤離世,年僅57歲。
2015年7月4日,劉新年的妻子劉彥穩女士向中共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劉彥穩在訴狀中說:「劉新年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不到一年,嚴重的高原心臟病、胃下垂、十二指潰瘍等病全都好了,真正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美好。工作上,他自覺抵制貪腐之風,工作兢兢業業,連年受獎,從不以權謀私,和同事們的關係也非常好。」
冬天被澆十幾桶冷水
2001年元旦,劉新年去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崇文區看守所,在警察指使下,遭犯人毒打、搧耳光。當時正是寒冬臘月,劉新年被扒光衣服,推進廁所,澆了十幾桶冰冷的水,凍得他全身發抖,身體受到極大的傷害。半個月的時間,整個人一下就瘦下來,身體一天比一天弱。
轉回保定後,劉新年又被關進涿州洗腦班,每天被強制洗腦、幹體力活,吃不飽飯。三個半月的折磨後人脫了相。
20萬伏電擊生殖器
2003年6月,保定市清苑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闖入家中綁架了劉新年,並抄走摩托車、複印機、電腦等價值數萬元的私人物品,至今未還。公安局還派人在小區門口日夜蹲守,欲將其妻劉彥穩一起抓走,劉彥穩被迫在外流離失所一個多月。
劉新年被非法關押在清苑縣看守所,屢遭毆打、刑訊逼供,被打得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身體狀況迅速惡化,半個多月後被轉入河北省保定勞教所。
在勞教所裡,由於劉新年不放棄修煉,在隊長李大勇、指導員劉越勝的指使下,開始對他動刑,膀大腰圓的警察張謙厲聲吼著,「靠牆邊站好嘍!」並抄起桌子上最高伏數的電棍,二話不說,按下電棍的開關,20萬伏的高壓電棍頓時冒出藍光的電火花,帶著啪啪啪的放電聲……任憑劉新年怎樣的痛苦掙扎、呻吟、抽搐,張謙依然嫻熟地揮舞著電棍,不停地電著。生殖器對疼痛的感受最敏感,成為被重點電擊的部位……
這次電刑之後,劉新年全身疼痛、麻木,身體處於極度虛弱的狀態,走路搖搖晃晃,尤其被長時間電擊生殖器後,走路姿勢都變了,彎著腰、叉開著腿走路,並完全喪失了性功能。但仍然被逼著值班、幹活,許多人經常看到他捏腿、捶胸以減輕痛苦。
2004年從勞教所回來,劉新年身體虛弱到了極點,體重由煉功時的160斤,降到了100斤左右,成了一個廢人。
因為進京上訪以及不放棄修煉,所在單位強迫劉新年買斷工齡(變相開除),並強行扣下3萬元買斷工齡的錢。劉新年沒有了收入,尤其是從保定勞教所出來後,身體一直沒能恢復,直至2009年4月20日含冤離世。
劉彥穩說,「江澤民不僅害死我丈夫,還給我和孩子在精神上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在生活上造成了極大的困難。」
江澤民所犯罪行多達幾十種
江澤民所犯的罪行,按照中共的法律衡量,就有幾十種之多。如: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侮辱、誹謗、破壞法律實施、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等等,按照國際法就是酷刑罪、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公民有控告國家公務員、國家工作人員的權利,可以控告。」知名律師、東南大學法學教授張贊寧在為因控告江澤民而被抓的法輪學員做無罪辯護時說道。
美國紐約華府人權律師葉寧也認為,按照中共最高法院宣布的「有案必立」,凡是公民控告都要給予立案。但萬人控告江澤民這件事,最高法院和檢察院沒有做出回應,可能是其不敢回答這個問題。因為一旦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罪惡被公開,整個共產黨的罪惡都會呈現在全人類面前。
在中國歷史上從未有人被萬人控告,江澤民是絕無僅有的特例。#
責任編輯:高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