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公安廳官受審 曾收百萬提拔6下屬
【大紀元2018年08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莊正明綜合報導)中共雲南省公安廳技術偵查總隊前總隊長梁正軍(副廳級)近日出庭受審 ,其被指控受賄983萬餘元,其中100多萬元通過賣官給6名下屬獲得。梁正軍曾任雲南大理市公安局局長、普洱市公安局局長。
據雲南《春城晚報》報導,8月21日曲靖中院公開審理梁正軍受賄案。檢方指控,梁正軍在擔任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長兼大理市公安局局長、普洱市政府副市長兼普洱市公安局局長、省公安廳技術偵查總隊總隊長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人民幣983萬元。
現年56歲的梁正軍長期在雲南公安系統任職,1998年4月至2001年1月,任大理市公安局局長;2001年1月至2008年7月,任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長,並兼任大理市公安局局長(2001年1月至2006年3月);2008年7月起任普洱市(地級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2016年12月起任雲南省公安廳技術偵查總隊前總隊長;2017年11月落馬。
據報導,梁正軍不僅通過公安系統中的工程項目收錢,干預案件謀利,還利用職務「賣官」,先後為6名下屬晉升提供幫助並收賄。
利用工程項目收賄
檢方出示的證據顯示,梁正軍從擔任大理市公安局局長起,就開始貪腐,並在其20年的公安生涯中持續貪腐。梁正軍升任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長的2001年起,凡與公安系統有關的項目,如看守所改造、派出所升級改造,梁正軍總會安排這些工程給「自己人」去做。
最大的一筆賄款是從做工程的老闆楊某建拿的。梁正軍主掌普洱市公安局達8年。2012年,為了拿到普洱市公安局辦公大樓的水電工程項目,楊某建將140萬元送給梁正軍的妻子,梁妻收下了,最後楊某建如願拿到該項目。
另外,楊某建還到梁正軍老家大理下關,幫助梁家修房子,一共花費10萬元。每到逢年過節,楊某建都要給梁正軍送過節費,先後16次一共送了28萬元。梁正軍一共收了楊某建198萬元賄賂款。
建築老闆楊某林為拿到普洱市公安局警犬訓練基地、普洱市駕駛考試場地等工程項目,也先後多次送梁正軍賄賂款共計192萬元。
干預案件
胡某在普洱市開設賭博遊戲室,被該市公安局查辦。胡某找到時任普洱市市公安局梁正軍,請其出面給普洱市公安局分管領導打招呼,讓相關人員對胡某的賭博遊戲室從輕處理。
結果,本來達到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的胡某涉嫌賭博案,因為有梁正軍打招呼,最終按照治安案件獲得從輕處理。
胡某證實,在普洱市開遊戲室,多次受到當地公安機關檢查,因為有梁正軍打招呼,遊戲室罰款了事。為此,他先後多次給梁正軍送錢,共計122萬元。
另外,梁正軍還為景谷縣一起尋釁滋事案件打招呼,要求下面公安機關從輕處理。為此,梁正軍收到對方36萬元好處費。
賣官收賄
2011年底,孟連縣公安局副局長陳某為了得到提拔,先後送給梁正軍62萬餘元。此後,梁正軍積極向相關部門推薦,讓陳某升任江城縣公安局長。
2009年,普洱市交警支隊支隊長李某花17萬餘元買了梁正軍看中的一套紅木家具給梁。後來,梁正軍接連3次推薦李某擔任普洱市公安局副局長。雖然其中兩次被否決,最終還是李某晉升為普洱市公安局副局長。不過,後來李某自殺身亡。
檢方指,梁正軍先後為6名下屬提供晉升便利,「賣官」這項受賄達100多萬元。
據報導,梁正軍當庭大哭懺悔,法庭將擇日宣判。
參與迫害法輪功
據海外明慧網報導,梁正軍擔任大理市公安局局長和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長期間,因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被列入「惡人錄」。
如2000年3月兩會期間,大理市法輪功學員王星雲等五人因向人代會信箱寫信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而遭到時任大理市公安局長梁正軍的非法抓捕和刑事拘留。
2005年5月,大理市電信公司職工黃玉芳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者構陷,遭警察綁架,並非法判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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