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房地產代理人究竟代表誰的利益?

【字號】    
   標籤: tags: , , , ,

【大紀元2018年08月11日訊】問: 我們最近賣了舊房買了新房,但處理這兩種相反交易令人感到困惑。售房時我們只和賣方代理人打交道,買房時我們用的是買方代理人,但仍然要和賣方代理人打交道?我想知道代理人究竟代表誰的利益。Danny Y.

答:問的好。銷售人員一般有三種代理方式:

  • 只代表賣方
  • 代表潛在買家
  • 代表買賣雙方

銷售人員也叫賣方代理人,為賣房者服務。賣方代理人將房產上市(因此叫listing agent),並努力尋找買家,最終將房產售出。房主一般以一定比例的售價支付代理人傭金。

賣方代理人對賣方負有以下義務:完全忠誠、合理註意、服從合法指示、信息披露、保密和責任。賣方代理人必須將賣方利益置於首位,必須努力商定賣方可接受的最佳價格和條件。同時,必須公平地對待所有潛在買家,不得欺騙或誤導。

新西蘭人往往不用買方代理人:買方代理人專為買家服務,因此由買方付傭金。對外地人或非居民來說,買方代理人可能相當有幫助。

有的買家看到喜歡的房產後,會委托認識並信任的銷售員帶他們看房。這個銷售員會聯系賣方代理人,能否聯合代理。為了幫助客戶售房,通常賣方代理人都會答應。如果成功,買方代理人將拿到部分傭金。他們對買賣雙方都負有責任,但會盡可能簡單地使買方買到房產。

最重要的是,無論在交易中扮演什麼角色,所有代理人都有責任公平、誠實地對待交易中的每個人。

免責聲明:本欄目提供的信息僅為一般信息,不應成為您唯一的地產信息來源。我們建議您酌情尋求專業建議。對於使用、參考或依賴本欄目的任何信息而導致的任何損傷,作者明確表示不負任何責任。本欄目內容不應被視為法律意見。在依靠本欄目的任何信息之前,應向合格的專業人士尋求具體建議。

責任編輯:上官翎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