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8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行政院宣布全國性「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量」及「擴大育兒津貼」1日起實施,桃園市長鄭文燦宣布,家長每個月可領3,000至8,000元,市府推出的333育兒津貼比中央更高、也更早,原津貼每月3,000元育兒津貼,基於則信賴保護原則,會發放到110年7月31日。另外,桃園市發放婦幼停車識別證,只要取得攜帶孕婦手冊以及兒童健康手冊資格者,就可到13區公所、衛生所或市府1樓後棟桃園市路邊停車服務中心等共27個場所領用停車識別證。
鄭文燦說,行政院津貼版自己帶小孩可月領2,500元育兒津貼,送保母托育、準公托都一個月補助6,000元,桃園部分已獲中央核准,調整擴大托育補助,2,500元補助都提高到3,000元,保母托育加碼1,000到7,000元、準公托則加碼2,000,每個月補助8,000元。
桃園有7個保母服務中心、2,300位保母,為增加托育單位公共化意願,針對機構業者市府將補助設備協助費,保母補貼1萬元、準公托5萬元,期望藉此達到公私一起合作支持托育政策。
桃園市府升格後已推出333托育政策,其中家裡有0到3歲幼童每個月可領3,000育兒津貼,比中央推行得早,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不會停發,續發到2021年7月31日,因托育政策上路市府獲中央款項補助,市府可減少原有的育兒津貼支出,今年結餘款3億元,將運用在明後年的托育政策。
交通部「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1日上路,桃園交通局長劉慶豐表示,8月1日前取得領取停車證資格者,不限居住行政區、不限本人且免帶證件,都可到27處領證,領取後將由發放人員手冊上加蓋領訖章及領用人簽收,每本手冊限領1張停車證。
桃園公有路外停車格共計107場,總格位數1萬1,596格,目前已有26處公有停車場設置共151格,法規限定在政府機構公共停車場需設置2%婦幼專用車格,因此桃園轄管公有停車場8月底會完成設置2%婦幼專用車格。
桃園市在醫療院所、公園、圖書館等處,也會劃設250席路邊孕婦幼兒優先停車格,依規定在政府機構、車站、百貨公司、量販店、遊樂園及醫院等停車場,今年年12月16日起,如未依規定設置專用車格,經勸導未改善,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桃園交通局也提醒,車輛若沒有載孕婦或六歲以下兒童,不得占用專用格位,若違規占用,將可依停車場法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目前為宣導期間,明年6月29日起占用專用格位即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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