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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檢察官私審幼兒園 司改團體:檢討檢警一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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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7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灣台北報導)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不滿女兒疑遭霸凌,帶刑警衝幼兒園「公審」幼童,引發爭議。台灣陪審團協會30日表示,此事件突顯檢方職權過大,讓檢察官可以指揮警察的「檢警一家」制度應該檢討;而且該檢事發已10日卻只有調職處份,質疑司法改革根本玩假的。

曾任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的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張靜表示,他曾在事發單位擔任要職,深知檢察官體系問題很大,台灣的檢察官制度與英美日等國迥異,法律賦予檢察官過度膨脹的指揮調度權力,卻又無法有效制衡。

張靜認為,現行「檢警一家」的制度讓檢察官可以指揮警察辦案,除賦予檢察官非常大的權限外,甚至還可以通知警方去懲處、獎勵一個警察,後遺症非常大,未來司法改革要針對檢察官跟警察關係做進一步檢討,甚至再度召開針對檢察官的司改會議。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景欽說,林俊佑身為法律人,而且還是台灣最頂尖的台大法律系,絕對不是不懂法律,而是根本不把法律當成法律。事件發生至今,儘管林已遭起訴、法務部長公開表態「不齒」,但實際卻只將林調職、照領高薪,但法務部明明是有權力將不適任司法官立即停職的。

吳景欽說明,台灣司法制度欠缺讓嚴重瀆職人員快速退場的淘汰機制,單從程序來看,必須由主管機關花蓮地檢署送評鑑委員會,若確定懲戒後,還要經過法務部、監察院、職務法庭等關卡,不拖5年以上不太可能,但過程中林俊佑卻還繼續留任在司法體系中,這樣的處置真的適當嗎?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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