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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缺無障礙道被告 付不起法律費關門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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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7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玉凌格紐約報導)意大利餐館Da Marcella老闆萊費爾(Max Leifer)向《紐約郵報》抱怨因店裡缺乏無障礙通道的設置,連續遭到提告。他因負擔不起原告要求的法律費用,只得關門大吉,免得經常被獅子大開口,需以大筆金錢才能求得和解。

萊費爾說去年一位患有脊柱疾病的客人菲格羅阿(Jose Figueroa)向他提告,指控店裡沒有設置輪椅坡道,並要二萬五千美元,否則就要興訟。

萊費爾覺得自己有被敲竹槓的感覺,於是寫信給聯邦參議員舒默(Charles Schumer)要求他修訂《美國殘疾人法案》(ADA)來限制原告律師收取的法律費用(Legal Fees)數額以及規定商業違規在被提告前應先給予警告通知。但舒默辦公室尚未對這封信件作出回應。

事實上,菲格羅阿跟他的律師芬可斯坦(Stuart Finkelstein)自2017年起已經向曼哈頓聯邦法院提起21宗類似的商業違規訟案。去年全國關於《美國殘疾人法案》的歧視訴訟案上升30%。

對此案件,律師芬可斯坦沒有發表意見,只批評萊費爾不誠實,他的店會關門是因為他自己與房東之間的糾紛,跟這樁提告無關。

但萊費爾反駁並無此事。導致關店的原因是他又被另一名身障人士馬達托夫(Arik Matatov)給告了。馬達托夫住在皇后區,以輪椅代步,他與其律師尼曼(Jeffrey Neiman)向曼哈頓總共49家商店與餐館興訟並要求5萬美元,但業主們都拒付款項來求和解。尼曼表示,5萬美元是本州律師可向違規商家求償的一般價錢。

萊費爾說,芬可斯坦要求二萬五千美元,這數字已是他的法律辯護費的最高數額了,他無法再負擔更高要價。如果他要遵守法規,在店裡安裝符合ADA規定的輪椅坡道,那麼空間就要犧牲掉25%。想想不划算,因此選擇結束營業,也將八名員工都解僱了。

針對這類訴訟案,總檢察長發言人表示他們鼓勵任何人如果確信有因身障被歧視的問題,可以立即通報總檢察長辦公室。在接獲投訴後,辦公室經常會採取強制合規(Enforcement Action)的方法,以確保身障人士可以無障礙地進出學校、辦公室、住宅區、零售中心和民意調查點。◇

責任編輯:文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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