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長春長生等業務員回扣 河南防疫站長獲刑
【大紀元2018年07月23日訊】在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長春長生」)疫苗事件發酵之際,陸媒披露河南寧陵縣防疫站長王峰受賄案細節,其收受長春長生等業務員回扣,受賄170餘萬,獲刑8年。
據陸媒7月23日報導,2017年12月底,河南商丘市中級法院對寧陵縣防疫站原站長王峰相關案件做出終審判決,駁回王峰的上訴,維持對其的一審判決。此前王峰因受賄罪、貪污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8年3個月,並處罰金40萬元。
案情顯示,王峰所涉受賄事實,基本都是在其任寧陵縣衛生防疫站站長期間,利用採購疫苗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業務員給付的回扣款,共計170餘萬元,其中包括長春長生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業務員。
如,在2010年至2015年:王峰收受河南金鼎醫藥有限公司業務員劉文杰疫苗回扣款146萬餘元;收受長春長生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業務員吳玉海狂犬疫苗、水痘疫苗回扣款16.4萬元。
在2013年至2015年:王峰收受業務員魏魁疫苗回扣款8.5萬元;收受南寧碩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業務員劉璞疫苗回扣款3.84萬元。
王峰還多次索賄,如在2015年4、5月份,他要求行賄人劉文杰給其女兒王某、兒媳陳某購買手錶,後劉文杰購買兩塊「浪琴」手錶,支付價款5,900元。
另外,在2015年7月份,王峰讓劉文杰安排其和朋友及家人在洛陽遊玩,劉文杰支出旅遊費用4,913元。
王峰還將寧陵縣防疫站藥房科科長史麗正在上學的兒子的工作關係安排在衛生防疫站,並給其發放生活費、工資,以吃空餉的方式騙取公款4萬餘元。
一審法院以王峰犯受賄罪、貪污罪做出上述判決。
網民說:醫藥類受賄170餘萬,才獲刑8年,判得太輕了;醫院醫療行業拿回扣是潛規則,背後的保護傘是誰,大家都知道;現在的人道德淪喪,為了錢什麼都敢幹,關乎人生命的疫苗都可以造假,體制問題不解決,不管怎麼整治,都是治標不治本……
長春長生銷售人員行賄案頻爆。如澎湃新聞7月23日報導,自2010年以來,長春長生銷售人員涉及多起向地方醫院、疾病防疫部門負責人行賄的案件,其中十餘起均是通過回扣的方式行賄,所涉及的疫苗包括狂犬、水痘、乙肝、流感等多種。其中,72元/支的凍乾狂犬病疫苗的回扣額高達20元/支。
近日,長春長生疫苗事件引爆輿論。
7月15日,長春長生因為生產「凍乾人用狂犬病疫苗」存在記錄造假等行為,被責令停產。
7月21日,長生生物被曝光,2017年其有25萬支「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寶寶出生後都要接種的疫苗)經檢驗不符合規定,這25萬支疫苗幾乎全部銷售到山東,目前庫存中僅剩186支。
長生生物假疫苗事件引爆網絡,目前仍在發酵中。#
責任編輯:李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