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時期,發生了一樁「東海冤案」,官府冤殺了一位孝婦。此後,東海郡大旱三年。直到官府平反了冤案,旱情才得以緩解。這樁冤案還引出後續許多故事。
在這起案子的背後,有一位公正廉潔的小官,曾竭力為孝婦伸冤,他就是宰相于定國的父親于公。于公精通律法,曾經擔任縣裡獄吏和司法官。
于公斷案公正,無論大小案件,他都仔細審查後才判決。凡是經他判決的案子,犯人都心服口服,不曾怨恨他。百姓感念他執法公允,在郡中為他立了生祠,稱為「于公祠」。
東海孝婦 屈打成招
在于公的仕途生涯中,經歷的東海孝婦冤案,是最令後人印象深刻的。
東海郡有一名孝婦,年輕時守寡,膝下也沒有子嗣,但她還是一如既往地孝養婆婆。婆婆見她還很年輕,就勸她改嫁,孝婦始終不肯。
婆婆常對鄰人說:「我這個媳婦向來孝順,侍奉我一直很勤懇。我憐憫她年輕喪子,又守節守寡。我現在年紀大了,長久下去會拖累她,該怎麼辦才好?」不久之後,這名婆婆就自縊身亡了。
婆婆的女兒將孝婦告到官府,說孝婦殺了她的母親。官府派衙役拘捕孝婦。孝婦苦苦辯解,說自己沒有殺害婆婆,但在縣衙的逼供下,最終孝婦被屈打成招。
冤殺孝婦 大旱三年
地方官定案後,將案子報呈上級官府。當時,于公擔任郡決曹主管司法,他閱覽案宗後,認為婦人能奉養婆婆十多年,並且以孝心聞名鄉里,一定不會殺害婆婆的。
于公為太守講解此案,不料太守聽不進去。于公和太守激烈爭論,為孝婦百般申訴,也沒能救下孝婦。于公因此抱著案宗在家裡哀痛大哭,他知道這是一樁冤案,但眼看著良人被殺,自己却無能為力,為此傷痛不已,遂即辭去了官職。
孝婦冤死後,東海郡大旱三年,穀物歉收。新任太守到任後,請人占卜大旱的原因。于公說:「孝婦不該被判死,前任太守一意孤行,強行決斷,冤殺了她。災禍的原因就在於此吧?」
新任太守查閱孝婦一案卷宗後,決定為孝婦平冤。他派人主持祭祀,親自前往孝婦墳前,殺牛祭奠,並為其立碑,表彰她的孝行。祭祀剛結束,上天降下傾盆大雨,當年五穀豐收。
孝婦冤案獲得平反,旱情也隨之解除,郡中百姓更加敬重于公。
于公自信料事 子孫門第高隆
有一年,于公家的閭門壞了,地方的父老鄉親一起前來,幫他修繕。于公對眾人說:「可以將閭門稍微修得高一些,最好使它可以容下駟馬高蓋的車出入。」駟馬,指四匹馬拉動的馬車。
眾人聽了于公的話,心裡一片茫然,不理解于公的意思,於是問他原因。于公說:「平日我治理刑獄,審辦案件,沒有冤枉過他人,因此積累了很多陰德,將來我的子孫一定會興旺顯達。」
于公所料準確。他的兒子于定國,少年時代就跟隨父親學習律法。于公去世後,于定國也主管刑獄,負責辦理謀反案件,因其才智出眾,屢獲升遷。漢宣帝劉詢登基後,于定國被提拔為光祿大夫,成為漢宣帝的近臣,官至丞相,受封為西平侯。
于定國的兒子于永,因賢良孝行聞名鄉里,又因其賢德被選為駙馬,成為館陶公主劉施的夫婿。于家興盛富貴,受到帝王榮寵。昔日,于公所說因其積德甚多,子孫顯達,門第高隆,所言甚是。
「德」,是人的眼睛所看不見的,却能像藤蔓一樣,不斷地蔓延生長。家族門第高隆,富貴不盡,都是從人所積之德而來。古人深信因果之說,通過德行就可預知自家未來,這也是因果的必然之處吧。@*#
事據:《漢書》卷71。
責任編輯:王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