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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會

台交通部擬修法 滿18歲考飛機考照

【大紀元2018年06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想在天上開飛機,將不會再是夢想!交通部將修正「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草案,在航空器駕駛員年齡規範部分,將比照汽機車規定,放寬自用飛行駕照(PPL)考照年齡,下修至只要年滿18歲就能夠考照。

想要開飛機,就如同騎車、開車、開船一樣,有年齡限制,取得一張自用飛行駕駛執照(PPL),現行規定必須年滿20歲才能報考,但根據修正草案,航空器駕駛員年齡限制放寬至18歲;未滿20歲者,因受民法規範,應檢附父母或監護人的書面同意。

不過在報考、檢定商用飛行駕駛執照(CPL)或多組員飛行駕駛執照(MPL),報考年齡仍維持最少20歲,最高不得超過60歲;民航局指出,航空市場蓬勃發展,全球均缺民航駕駛,降低考照年齡盼鼓勵年輕人提早學飛,為民航界補充人力。

另外,原商用駕駛員與民航運輸駕駛員若滿60歲者,必須由駕駛員或航空器使用人向民航局申請延長執業年限,最高不得超過65歲,但新規定修正後,執業年限直接放寬至65歲,未來只要體檢合格,均可報考,不用再額外向民航局申請遞延年限。

雖然修法放寬執業年限,但民航局同時參考國際民航公約,年滿60至65歲的飛行員,若執行民航運輸業的國際航線飛航任務時,同一航班的另一名執勤駕駛,將限制年紀不得超過60歲。

民航局強調,國際間統計,有70%的飛安案例都是因為人為因素造成,本次修法相當重視避免人為因素所造成飛安情形,因此在鑑別規範內的航空人員檢定考核中,將「人為因素」單獨列為一項新的科目考核。代表未來考PPL、CPL、MPL、直升機駕駛、飛航工程師、飛航教官,甚至地面服務的維修員、航空簽派員、飛航管制員等,都必須多準備「人為因素」這一科目。◇

責任編輯:韻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