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6月28日訊】2018年5月份至少有56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7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其中律師為29名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有21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法庭非法判罰金。
據明慧網統計,5月份,遭中共非法判刑的56位法輪功學員分布於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非法判刑人數較多的省份是:四川19人、遼寧9人、山東7人、河北4人、內蒙古3人;非法判刑人數較多的城市是:樂山8人、成都7人、撫順4人、青島4人。
個案舉例:
非法判刑
2018年5月15日上午8點多,內蒙古赤峰市元寶山區公安分局社區警務大隊楊磊等4名警察身著便裝,以查房為藉口,闖入法輪功學員趙桂春經營的旅館,把她強行拉到沒人的地方。趙桂春機智走脫,離開旅館。楊磊拚命追趕,鄰居在其威脅下,說出了趙桂春的藏身之處。
找到趙桂春後,楊磊上前一把揪住她的頭髮,幾個警察一起動手,對趙桂春拳打腳踢,還在水泥地上來回拖拽她。她的衣服都被扯成了片狀,嘴上、身上、手上都是血。
趙桂春被打得臉色蒼白,以致被送入元寶山區醫院急診室。
同日下午4、5點鐘,赤峰喀喇沁旗2個警察、1個法院人員,乘專車從喀拉沁旗錦山來到元寶山區公安局所在地平莊,將趙桂春劫持到喀喇沁旗,稱其被判刑三年。
當晚8點多,趙桂春被非法押往內蒙古女子監獄。
據警察提供的內部信息,赤峰喀喇沁旗公、檢、法下令,只要抓到趙桂春,就將她直接送入監獄。
趙桂春被綁架、判刑的整個過程、操作手段充滿暴虐,沒有任何法律可言。
5月24日,在成都市武侯區法院的非法庭審中,法輪功學員張明紅被非法判刑七年,李曉萍、胥泳、劉姓法輪功學員分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周自玉、呂佑瓊被非法判刑三年,他們均被非法罰款。
2016年7月23日下午,成都市武侯區有10名法輪功學員在李曉萍家一起讀法輪功書籍《轉法輪》。十幾個晉陽派出所警察突然闖進屋來,把他們全部綁架到晉陽派出所。
《轉法輪》一書是法輪功的主要著作,教人如何按照「真、善、忍」原則提高自己的心性和道德水準。該書已被翻譯成四十多種語言,在全球公開發行。
隨後,這些法輪功學員又被分別關押在晉陽派出所、金花派出所。
金花派出所警察對這些法輪功學員逐個提審,關進鐵籠子裡,戴上腳鐐、手銬,罰坐囚凳,刑訊逼供。
兩天後,趙德芳等5位法輪功學員被逼交2,000元人民幣後被放回家。
李曉萍、胥泳、周自玉、張明紅、劉淑玲等在郫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近兩年。其中,李曉萍因為長期遭關押,出現嚴重咳嗽、高血壓症狀。
2018年5月24日上午10時30分,成都市武侯區法院對張明紅等6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
庭審中,法輪功學員家人聘請的3位當地律師,在當地政法委、「610」、司法局的高壓下都為當事人做了有罪辯護。
而且主審法官不許法輪功學員做自我辯護,也不許其家人說話,只按他們的程序進行,到12時10分左右,宣布庭審結果,草草收場。
非法庭審
5月份,中共非法庭審分布於19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四川17人、黑龍江11人、山東10人、遼寧6人、河北6人、吉林4人、湖南3人、江蘇3人。
非法庭審個案舉例:
遭三次非法庭審
河北滄州鹽山縣法輪功學員楊月亮、劉文廷於2016年8月4日在給人安裝新唐人電視接收器時遭人誣告,被聖佛鎮派出所警察非法綁架。
楊月亮被非法關押一年九個月,於2018年5月14日遭第三次非法庭審。同時遭非法庭審的還有法輪功學員劉文廷。
楊月亮、劉文廷請的律師當庭慷慨陳詞,指出對兩位當事人強加的罪名不成立。
律師明確指出此案沒有受害人。楊月亮、劉文廷沒有傷害任何人,不構成犯罪,這是常識問題。證人只證明他們修煉法輪功,但不能提供其犯罪的證據。
律師在辯護中提醒法庭,法院要獨立辦案,不要受「610」(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的威脅而淪為工具,要用良知和常識(法律、普世價值)來判斷。
律師要求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
5月23日,黑龍江省尚志市亞布力林業局法院對北安市法輪功學員馬義濤、李學良、盛春霞、馬英傑4人同時進行非法庭審。
非法庭審從上午9時30分進行到下午6時,中間只有半小時休息。開庭後,公訴人對4位法輪功學員進行誣陷。
馬義濤、李學良的律師為他倆做了無罪辯護。
律師有理有據地論證,在中國修煉法輪功無罪,給廣大民眾講法輪功真相、發資料無罪。兩位律師要求法庭無罪釋放當事人。
馬義濤、李學良也各自做了修煉法輪功無罪的自我辯護。
馬義濤申訴了他在黑龍江省通北林業局看守所被非法拘留期間,通北林業公安局對他刑訊逼供、酷刑折磨。公安局刑警隊長蔣洪升指使看守所給他強行戴上20公斤重的鐵板腳鐐長達95天,三天三夜不讓他睡覺、吃飯,以致他精神恍惚,身體消瘦。
在上午的庭審中,站在主審法官旁邊的法警突然昏倒,法庭亂作一團,十多分鐘後這名法警才甦醒過來,法官不得不宣布休庭半小時。
非法庭審結束時沒有宣判。
敲詐勒索
此外,5月份有21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法庭非法判罰金達205,000元。有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罰款2萬元,8名法輪功學員被判罰金1萬元以上。
山東省膠州市膠西鎮花園村法輪功學員石玉紅、小行村法輪功學員張玉珍遭膠州市法院誣判。石玉紅被非法判刑一年三個月,罰金15,000元;張玉珍被非法判刑兩年,罰金20,000元。兩人目前被非法拘禁在青島普東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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