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郵遞員人行道上騎摩托送信被罰330元
郵遞員法庭申訴成功不用支付這筆罰款
【大紀元2018年06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天睿澳洲悉尼編譯報導)一名郵遞員因為在人行道上騎摩托車發送信件和在郵局門口停車而被警察罰了330澳元。這名不服氣的郵遞員申訴成功,法庭判決他不用支付這筆罰款。
去年12月,在中央海岸的曼納林園(Mannering Park)的街區裡,郵遞員傑克遜(Mick Jackson)正騎著摩托車行駛在人行道上,挨家挨戶投遞信件。一名「傲慢」的警察突然出現在他面前,說他在人行道上騎摩托違反交通法規,給他開了一張罰單。
傑克遜對每日郵報說,他當時跟警察申辯:「如果我不能在人行道上騎車,就不能做我的工作。」
「我能有什麼選擇呢?郵箱又不是在公路上。」他說,「澳洲郵政(的郵遞員)在人行道上騎摩托已經有很久的歷史了。」
當時傑克遜騎著有明顯的澳洲郵政(Australia Post)標誌的摩托車,還穿著高能見度的制服。警察仍然要求他出示相關證件,但是不管是郵遞員還是澳洲郵政都無法出示郵遞員證件,因為澳洲郵政根本就沒有所謂的郵遞員證件。
開第一張罰單後事情並沒有結束,這名警察一路跟著他去了郵局,又給他開了一張罰單。警察聲稱,傑克遜把摩托車停在了郵局門口的人行道上。
一個月之後,傑克遜接到了警局寄來的罰單,罰金總額330元。他決定上法庭申訴。
上週一,地方法官費瑟(Peter Feather)裁定,傑克遜不用繳付這些罰款。費瑟說,很明顯,那名警察那天一定過得很糟糕,才想到給郵遞員開罰單。
傑克遜的律師對每日郵報說,他們是「以常識獲勝」的。
新州警方一位女發言人說,警察只是依法辦事,雖然一般人不能在人行道上騎摩托,但那些得到正式認可的人(比如郵遞員)例外,而傑克遜的問題在於,他缺乏身分證明。
澳洲郵政發言人證實,郵遞員有權在人行道上騎摩托投遞郵件。
責任編輯:瑞木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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