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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暴力案件增 台婦團籲擴大家暴預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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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6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原彰台北報導)近日全台感情暴力案件頻繁,震驚各界,現代婦女基金會27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台灣的防暴基金形同虛設,且政府預算年年遞減,使得公務員無法支應,政府應該擴大「家暴預防工程」,落實設置家庭暴力防治基金,整體規劃相關經費的運用,以預防家庭暴力。

台灣防暴聯盟秘書長廖書雯則表示,家暴法原先明定政府應另設家暴/性侵害防治基金(防暴基金),以完善性別暴力防治工作。但2015年起中央政府卻將原有預算充當基金,並未另外專設任何經費,使得防暴基金形同虛設,而政府預算更是年年遞減,從2014年的二億 六千萬,降到2017年二億三千五百萬元。

廖書雯表示,對應逐年升高的家暴通報案件、加害人處遇以防再犯的需求,以及歷次修法將目睹家暴兒少、16歲以上非同居親密暴力被害人等都納入服務,在服務對象與規模都明顯擴增的狀況下,目前逐年遞減的公務預算根本無力支應。

廖書雯表示,政府必須更精準、更擴大的全面進行「家暴預防工程」開展,除了應落實設置家庭暴力防治基金,整體規劃相關經費的運用,更應奠基在過去的家暴防治的基礎上,透過「網絡合作、公私協力」的模式,持續進行系統性的社會預防工程。

心理師盧美凡表示,過去家暴相對人的協助非常少,男性面對情感挫折容易有自尊和情緒受傷的反應,加上被害者聲請保護令或對外求助的過程中,相對人也容易更加憤怒,因此除了保護被害人,疏通相對人也是非常重要的。

范國勇表示,據犯罪學的研究發現,犯罪行為可以經由模仿方式產生,行為人經常透過電影內容情節或報章雜誌媒體的報導,學習到犯罪手法或激發他的犯罪意念。最近國內情感凶殺案不斷,他們的行為可能受到報章媒體的影響,暗示他們走極端來解決紛爭。

范國勇表示,因此報章媒體則應建立自律準則,在報導重大凶殺案件時,不應只重視點擊率而對犯罪手法和細節細緻報導與渲染,加強了社會恐慌與汙名被害者,更可能增強模仿效應。◇

責任編輯: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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