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政府將推樓花購買新法律 保護樓花買家
【大紀元2018年06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肖婕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新州政府擬將推出新法律,為購買樓花的買家提供更有力的保護,如果他們所購的房產與樓花設計計劃有重大出入,將可以要求終止合同或要求賠償。
據澳洲新聞有限公司網站報導,新州房地產廳長多米尼洛(Victor Dominello)上週六宣布了這項擬議中的改革法案。
多米尼洛表示:「購買樓花已開始越來越盛行,但其中也存在風險,買家不能僅依賴於豪華的展示中心和光鮮的小冊子。」
擬議中的修改案將會影響到樓花買賣的披露、冷靜期、定金的持有和日落條款。
按照這個將於今年下半年提交給新州議會的改革法案,買家在簽署合同之前將得到一份擬議計劃的副本、細則和完工時間表,如果其中的內容發生變化,買家將能夠取消合同或提出索賠,並且(簽訂合同的)冷靜期將延長到10個工作日。
在買房結算前的至少21天,賣方必須向買房提供最終計劃的的副本和變更的通知。
多米尼洛說,當情況發生變化時,開發商必須通知買家。「如果有實質性的變化,買家就能有補救的辦法。」
多米尼洛說,如果該法案獲得通過,也將能改變樓花買家在談判過程中所面臨的不平等。
「開發商財源滾滾,而樓花買家的大部分錢可能都交了定金,他們幾乎沒有什麼資源來和現金充裕的開發商討公道。」他說。
一名叫辛格(Savita Singh)的女子買了樓花,希望住進她夢想中的公寓,但當房產交割時,情況卻與推銷時的大不相同,讓她大失所望。公寓內的地板是瓷磚,而不是她選擇的木地板,電器不工作,沒有安裝窗簾;合同中本該有一個晾衣架和一個燒烤區,但都沒兌現。
辛格說:「我們存錢支付了定金,都對買一套房子興奮不已,可我們甚至不了解情況,也不知道開發商在做什麼。」
「我們的壓力非常非常大,我們不知道到哪裡去說理和該做什麼。」她說,「現在我們學到了很多,但買房那會兒還沒有法律來保護我們。」
業主公司團體(OCN)支持這項改革,稱目前買家沒有得到保護。該團體負責人斯泰爾斯(Karen Stiles)說;「如果現在有人購買一套價值100萬澳元的公寓,他們得到的保護還比不上花10元錢購買一個烤麵包機的人。」
澳州房地產研究所所長甘寧(Malcolm Gunning)也支持這項改革。「(現在)如果交付的房產與推銷時的情況不符,樓花買家將需要很長的時間才能重建信心,和中止合同。」
他說,新州大多數的開發商都很好,但也有一些不專業的不法開發商。
政府表示,樓花房產銷售已從2006-2007財年的2000套,上升至上財年的近3萬套。
責任編輯:瑞木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