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檢討委會召開聽證會
【大紀元2018年05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莫森綜合報導)大埔公路今年2月發生造成19死的嚴重車禍,政府事後成立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委員會昨日舉行首日聽證會,先後聽取運輸及房屋局和運輸署的口述證供。
委員會主席、高等法院上訴庭前副庭長倫明高,委員會成員嶺南大學校董會主席歐陽伯權昨日早上到政府總部主持聽證會。首次會議將由運房局及運輸署的官員作供,多個巴士工會,及部份大埔車禍家屬亦有到場旁聽。倫明高在聽證會開始時簡介委員會職權範圍,並帶領與會者為大埔車禍及其它涉及專營巴士事故的死難者默哀。
鄧樂勤又引用《公共巴士服務條例》多項條文,指政府有權就車長工時等,制定具法律效力「規例」,為何當局只選擇制訂非強制性「指引」。黎以德承認自己難以回答,估計是因為現時透過指引已達到監管目標,又強調各巴士公司均有遵守有關指引,運輸署亦會進行調查。倫明高問,政府是否從來沒有向巴士公司施加經濟罰則,黎以德承認政府未曾因為安全事宜向巴士公司罰款。
黎以德提及,運輸署每日抽取14輛巴士突擊檢查,檢視巴士車長休息時間等是否符合要求。歐陽伯權關注抽查數量是否足夠。黎以德說,突擊檢查會影響巴士公司調配車輛,因此只抽檢14部巴士。
鄧樂勤並詢問巴士營運公司,可否參考港鐵行使附例規管不合作的乘客。黎以德指,巴士與鐵路運作不同,後者是密封環境和有大量人員支援,但巴士只有一個司機,難預期司機去執法,因此在不妨礙交通運行下,多數由警務人員處理乘客不當的行為。
運輸署無調查車長培訓
委員會之後再問運輸署署長陳美寶同類問題。陳美寶表示,政府沒有制訂「規例」是因為指引更有彈性,容易檢討和修訂。鄧樂勤再問,署方有沒有權力可以做到經濟罰則。陳美寶回應,巴士公司若沒有遵守指引,不構成法律責任,不會有經濟罰則,不過署方會要求巴士公司提供資料,證明有跟指引。
鄧樂勤又問巴士公司定期提交資料,是否運輸署監察巴士公司的主要方法。陳美寶說是,但亦會委託獨立顧問做抽查。鄧樂勤再問有沒有調查與安全有關的工作,例如車長培訓,陳美寶說署方會監察巴士意外數據,但法例沒有列明培訓要求,署方亦沒有突擊檢查和調查。
檢討委員會將向所有專營巴士公司提出11個範疇問題,包括監管及監察巴士服務、巴士設計、車長休息時間、工時等。目標在9個月內提交報告,就專營巴士的營運和監管事宜提出建議。
巴士公司推多項改善措施
另外,九巴早前向委員會提交文件,提及在2月大埔公路車禍後,已採取多項措施提升巴士安全,包括為今年3月起新訂購的巴士所有座位安裝安全帶,現役巴士亦會分階段在上層座位加裝安全帶。巴士亦會加裝電子穩定控制系統及限速器,車速警報系統的限制時速會由75降至70公里。九巴上月底在4架巴士試行安裝「監察車長睡眠系統」,當系統發現車長有睡意時,便會發出警告,喚醒司機,若測試結果滿意,將擴展至所有巴士。
城巴及新巴提交的文件顯示,兩間巴士公司同樣研究引入的安全裝置,提醒疲勞的車長。又計劃改良俗稱「黑盒」的行車記錄儀由原本每晚上載資料至伺服器,改為提供實時資料,供巴士公司監察車長駕駛表現。◇
責任編輯:昌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