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調查:交通事故是工作事故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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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30日訊】「開車時困倦和開車時使用電話(遠超過超速駕駛)引發的致命交通事故是造成工作事故的最主要原因。」據法國新聞台(franceinfo)報導,這是由法國道路預防協會(Prévention Routière)與法國高速公路企業協會(AFSA)聯合發布的關於駕駛員行為演變最新晴雨表的結論。

可能大多數人認為,大多數致命的工作事故都發生在公司、工廠或建築工地,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實際情況是,在上下班途中或在工作出差旅行中使用汽車,才是在法國工作中致命事故的主要原因。

由於這些令人擔憂的數字,這兩家協會決定在企業內部開展道路風險意識活動,並建立一個晴雨表,以衡量上下班和出差期間駕車者在高速公路上風險行為的演變。

第一個事故因素:困倦

與2013年建立的第一個晴雨表一樣,困倦的風險行為仍然存在。62%的受訪者意識到他們在高速公路上進行長途商務旅行時必須與睡眠作鬥爭。儘管上下班不太可能困倦,但接受調查的駕車者中仍有42%最近面臨這種情況,而2013年時只有37%。

此外,其中12%(2013年為15%)承認因為打瞌睡導致了事故、事端或險些發生事故。最後一個令人警惕的數字是,28%的駕駛者認為在上下班途中感到缺乏睡眠。

另一個重要因素:開車時使用電話

幾乎所有駕車者,高達97%,現在有一部智能手機。在2013年,只有2/3有智能手機。雖然駕駛時使用手機似乎在5年內有所下降,從2013年的80%下降到今天的68%,但是在上下班開車時使用手機有顯著增長,從2013年的61%上升至71%。

更令人警惕的是,新的高風險用途已經發生了相當大的變化,其中包括開車時使用手機閱讀和發送短信、管理電子郵件等。

現在,如果開車時手拿使用手機或者用耳機接聽都會處以135歐元的罰款和駕照取消3分的處罰。從2019年開始,任何駕駛者在開車時使用手機都會被認定為違法,會被吊銷駕照。

超速情況持續存在

接受調查的3/4駕駛者認為,高速公路上130公里/小時的車速限制是合理的。此外,聲稱長途旅行超過130公里/小時車速的人數比例從2013年的60%下降到2017年的38%。這一下降與2016年11月16日的法律規定有關:當員工違反交通規則尤其是被雷達記錄到超速的話,雇主要承擔刑事責任。

另一方面,對於上下班途中的超速情況,事實證明趨勢已經發生逆轉,45%的駕駛者(2013年為40%)認為駕駛時超出了高速公路的限速。

責任編輯:關宇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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